漳河流域农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漳河新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表0012072的要求,荆门市天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漳河新区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对“漳河流域农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漳河流域农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JMTZ(CG)-20161017-01。
三、招标内容:漳河流域农村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垃圾处理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63.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服务周期:20日历天。
六、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家;
4、投标人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的生产企业;
6、供应商在荆门本地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地点,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
7、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并出具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8、近二年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委托人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认证证书、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生产企业名单(复印件)、本地售后服务点证明、犯罪档案查询函、近二年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违法记录承诺书等资质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提交(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九、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荆门市天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团结街四干渠管理处院内)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喜大道9号)。
十二、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漳河新区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139****6877
代理机构:荆门市天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雪 联系电话:134****5986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