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旅游业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和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重点,加快推进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创新宣传推广方式,拓展国内外客源市场;加强从业队伍培训,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融入京津,推动环渤海和大运河区域合作,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发展思路 (一)做好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放松,在旅游业发展方式上求转变,从吃、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入手,逐步完善我市旅游业服务水平,提高旅游接待能力,提升游客旅游体验舒适度,不断延伸旅游产业链条;二是坚持做好武术、杂技、沿海、湿地、大运河、历史文化、休闲娱乐七篇文章,将旅游与农业、商业、工业、文化等产业相融合,打造集传统自然观光、人文游览、温泉度假、休闲娱乐、特色购物、深度体验等多形式、多业态的旅游综合体;三是坚持实施大项目推动战略不放松,在打造精品旅游项目上求突破,针对不同的性质的重点旅游项目分门别类、分清层次进行谋划和包装,在土地、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二)抓住三个机遇 一是牢牢抓住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机遇,加强与高层对接,构建运转高效的区域协作机制,推动资源整合、信息融合和营销联合;搭建交流互助平台,拓宽合作渠道,鼓励京津冀地区资金参与我市大型综合性景区的开发建设,引入京津冀地区成熟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助力我市旅游管理水平上台阶,招徕京津冀地区旅行社营销沧州旅游产品并向沧州输送游客。二是牢牢抓住环渤海经济圈加速崛起和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机遇,转身向外,主动对接,充分发挥我市沿海地区的地域优势,培育优势旅游产业、优势旅游目的地和优势旅游企业,提升沧州旅游业竞争力。三是牢牢抓住大运河申遗成功,十八运河沿线城市联盟成立的机遇,坚持以《京杭大运河城市旅游推广联盟杭州共识》为指导,以“十个一”工程(一个联盟、一本画册、一部形象片、一句口号、一组旅游线路、一个专题网站、一组旅游节庆、一组运河美食、一组特色纪念品、一名运河形象代言人)为基础,在共同推广整体旅游品牌,推进城市之间旅游交流与合作的同时,深入挖掘我市大运河文化特色,走差异化、高端化的发展道路,将我市打造成为京杭大运河旅游带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三)实现一个目标 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优秀旅游城市,营造市民消费、休闲、度假和娱乐的新亮点,全力实施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四大战略”,统筹抓好,努力建设创新之城、产业之城、文化之城、生态之城和好人之城,推进中心城区、县域和环渤海社会经济发展,为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以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处阶段、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为基础,同时又要把我市的发展放到全省、全国乃至世界旅游发展的大背景下,大趋势中去,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谋划长远,既要体现全省的战略意图,又要符合沧州实际,力求使规划科学、可操作性强,成为未来五年沧州旅游产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实践总结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要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中的经验和不足,以调查研究为先导,广泛采纳各领域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注重倾听基层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并全方位、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真正实现“开门”编规划。 (三)统筹兼顾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划编制要总揽全局、科学筹划、协调发展、兼顾各方,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又要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发展的方向和领域,突出中心城区产业再造和沿海区域开发开放,真正做到全面发展,重点突破,确保经济社会协调联动,统筹发展。 (四)宏观规划与微观操作相结合。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既要有宏观的、总体的发展规划,又要在规划内容、政策措施等方面更具体合理和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责任主体,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在政府主导、企业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重大课题和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规划充分集中全市人民群众的智慧,更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面向未来,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与合理性。 四、保障措施 (一)组建工作机构。成立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局长张连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副局长李卫东担任,领导小组由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市场开发科、监督管理科及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我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二)加强规划编制培训。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全市旅游规划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授有关部门规划理论和方法,提高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根据国家《旅游法》第十七条“***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有关规定,编制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各县(市、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我市旅游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的纲领性文件,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规划编制工作机构,保证编制经费,选调骨干业务人员专门负责,并根据规划编制进度,及时组织规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规划人员的专业素质。 (二)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规划衔接是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关键。我市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全国和全省旅游产业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在全面启动“十三五”规划之后,及时做好与市旅游局的衔接工作,衔接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思路、重大项目、重大课题研究等。与此同时,各级各类规划都要与相关的规划进行衔接。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衔接的重点主要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级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三)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沧州市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事关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大局,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设立机构,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规划和课题承担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1、各县(市、区)旅游局将成立的沧州市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规划起草人员的姓名、单位、办公室电话、手机,于2015年3月5日前报送沧州市旅游局规划发展科。 2、各单位所承担的专项规划的框架思路要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并报送市旅游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规划(草案)2015年9月底前完成,并报送市旅游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翟成钢 何洪建 电 话:3132758 189****6717 邮 箱:czslyj@163.com 附:计划列入国家、省和市“十三五”规划的重大事项和项目 (一)沧州市御河景观整体改造项目 (二)肃宁华斯裘皮产业园项目 (三)恒大南大港国际文化旅游城项目 (四)任丘白洋淀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 (五)任丘白洋淀通用航空休闲产业园项目 (六)吴桥杂技文化产业园项目 (七)河间府署历史文化产业园项目 (八)中捷世博欢乐园项目 (九)沧州古城文化旅游开发项目 (十)青县中古红木文化产业园项目 (十一)献县汉代文化旅游产业园(汉都)项目 (十二)泊头三井大运河酒文化产业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