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医政股联系电话:8561209
沙洋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5日
公示内容
拟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单位(人员):熊迎春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熊氏中西医结合诊所
拟设置医疗机构负责人:熊迎春
拟设置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北路汉上巴黎1栋101-103号
拟设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西医结合科
拟设置医疗机构投资总额:30万元人民币;拟设置医疗机构经初审符合沙洋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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