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用妆安全很重要这些消费提示请收好
近日,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投诉,称给孩子购买的爽身粉、爽肤水、防晒霜等产品使用后没有效果且属于过期产品,要求退款。因无法提供购买凭证及相关证据,卖方不给退款。
近年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愈加强烈,化妆品市场逐渐显现出不断增长和低龄化的趋势,并衍生出了儿童化妆品品类。特别是当下正处于暑期期间,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着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爽身,特别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列入了家长们的购物清单。但是如何选择却成了家长们心中的难题。
为帮助广大家长正确认识、选购和使用儿童化妆品,保障儿童用妆安全,市消协工作人员给出以下几项清单以供参考。
选购儿童化妆品应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与成人相比,3岁以下的婴幼儿,皮肤屏障功能尚未成熟,对外界刺激的易感性较强、防御能力较差,对细菌感染的易感性也较强,所以要慎选。
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3到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有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而0到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则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由此可见,0到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中不包括美容修饰、卸妆等“彩妆”类别。
购买儿童化妆品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商家,仔细阅读标签标注并核验产品信息,认准“小金盾”标志,并保留***、收据等购物凭证。其次,要尽量选择知名度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品牌和产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标签标注信息,特别是产品成分、功效、使用人群、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事项等。最后,要查看产品的注册或备案信息,儿童化妆品一般为“妆”字号,并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进行查询。
记者 李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