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严肃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本网讯 4月3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贯彻传达全国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
县检察院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后,院领导结合此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要求重点查办以下四个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一是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查办城市交通、园林绿化、照明、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建设项目中的案件。
二是在土地出让方面,重点查办城镇建设用地审批、拆迁改造和土地征用、土地评估、土地招拍挂或协议转让、土地出让金征收和减免、土地整理开发等环节的案件。
三是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查办立项审批、规划涉及、工程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和质量验收、预算追加和资金结算等环节的案件。
四是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除涉及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外,还应重点查办房地产开发用地性质变更、项目规划审批和变更、水电气配套、有关税费征收减免、银行信贷、商品房预售许可与产权办理、物业管理等环节的案件。
同时,要求在工作中围绕上述重点环节,突出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职务高、涉案人员多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土地、建设、规划、市政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收受贿赂,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