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兴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兴山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我县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推进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舍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作任务: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县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和雷击等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对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集中重建,对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改造加固,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校舍安全工程覆盖全县所有的公立和民办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初中、小学、特校和幼儿园。
(二)实施步骤:
1、对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科学制定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结合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整合各种学校建设资源,统筹兼顾,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总体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3、分类、分步实施。根据分类规划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步实施,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制定改造加固方案;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制定重建方案;对地处严重地质灾害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校舍,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避险迁移方案;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对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予以拆除。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和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并避开有隐患的淤地坝、蓄水池、尾矿库、储灰库等建筑物下游易致灾区。
三、工作机制
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县政府成立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教育、发展和改革、财政、城建、房管、国土资源、水利、消防、广电、监察、审计、安全监管、科技、物价、气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局,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拟订全县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校舍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制定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整合与中小学校舍安全有关的各项工程及资金,统筹提出中央和省配套资金安排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在校舍安全工程中的职责,制订和检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设立举报电话,协调查处重点案件;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支持重点地区的校舍安全工程,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报告工作进展。
四、资金安排和管理
县政府在全县校舍排查鉴定的基础上,根据工程规划和建设任务确定全县校舍安全工程资金需求和筹资方案。在上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通过财政预算,整合学校各项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绝不允许学校出现新的债务。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改造由投资方负责,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保证按工程进度拨款,不得拖欠工程款。
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4号)有关减免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五、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实施情况组织督查与评估。校舍安全工程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等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布,所有项目公开招投标,建设和验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监督,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乱收费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兴山县2009年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路线图
序号 | 工作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后完成时限 |
1 | 建立工作机制 | 成立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报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 6月5日 |
2 | 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完成工作时间表,报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进行初步自查。 | 6月10日 |
3 | 组织培训 | 参加省建设厅等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骨干培训。 | 6月15日 |
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对县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 6月20日 | ||
4 | 组织排查和鉴定 |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形成鉴定报告,并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 | 8月20日 |
5 | 制订加固改造规划 | 拟订2009年度加固、改造计划,报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9月20日 |
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制订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2011年年度加固、改造计划,报省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10月30日 | ||
6 | 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 按要求建立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数据信息。 | 11月30日 |
7 | 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相关标准,按照规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或重建。完成三年工作量的30%:即黄粮中学教学楼拆除重建、高阳镇小学学生宿舍和食堂异地新建、高桥中学教学楼维修加固。 | 12月20日 |
8 | 组织监督检查 | 组织对全县工程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工程年度实施报告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