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多措应对机动车环保标识办理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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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5日发表
本网讯(通讯员方孝忠 赵爱华)按照《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将不得在我市范围内行驶。随着期限临近,枝江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工作出现井喷之势。
为了不影响该市机动车车主10月1日后正常上路行驶,枝江市环保局急群众之所急,在人、财、物紧张的情况下,增加人员,新添设备,增加办理点位,加快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速度。当前,市环保局共设立两个机动车环保标志办理窗口,分别为我市车管所检测线办证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编辑 方明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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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5:25: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