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工商局查获300余台不合格燃气灶具
宜都网(通讯员 艾常华)近日,宜都市工商局对辖区内燃气灶具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不合格燃气灶具333台。
燃气灶作为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特殊家电商品,在我国实行严格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10-2007《家用燃气灶具》从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这个标准,所有类型灶具的每个燃烧器均应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炉火被外溢的液体浇灭或者被风吹灭时,燃气灶必须能在60秒内自动切断燃气,避免引发燃气中毒甚至爆炸。其中更明确规定: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无自动熄火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具禁止销售。
5月中旬以来,宜都市工商局组成了16人的燃气灶具整治专班,按照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销售燃气灶具的经营者进行了“地毯式”清查。经过连日来的集中专项整治,该局对辖区内21家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商家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333台燃气灶具退回厂家。
宜都市工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灶时一定要选择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通过正当的销售渠道选择大中型企业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购买时要认清厂名、生产日期等标识,还可以做现场检测,用水浇灭火苗后一分钟之内不能自动切断燃气的属不合格产品。
(责任编辑:胡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