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积极参与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
“民间借贷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利息与本金甄别困难、复息计算方法等问题,对这些共性的问题,希望上级法院能拿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2月8日,襄阳市中院民四庭副庭长王剑波一行深入保康法院,就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一线基层法官进行调研和座谈。
座谈期间,县法院首先汇报了2016年各类民事案件收、结案及上诉、发改等基本情况。该院民事审判业务庭以及人民法庭的10余名法官在座谈会上踊跃发言,大胆地将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提出来进行讨论,调研组的同志就大家提出的相关审判疑难复杂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王剑波一行在认真听取了该院去年以来有关民间借贷、当事人一方为自然人的合同案件、农村土地承包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后强调:民事案件无小事,尤其是在经济下行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与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牵动着当事人自身、家庭乃至社会的神经。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秉持建设性司法理念,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原则,实现民事审判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群众满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