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强行开走法院查封车辆
湖北洪湖籍一名男子不仅拖欠所购挖掘机尾款近10年时间,而且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雇来6名民工虚张声势壮胆,将法院依法查封车辆强行开走。11月20日,因涉嫌盗窃犯罪,湖北洪湖籍男子秦某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的强大攻势之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秦某现年44岁,家住湖北省洪湖市大沙湖农场。2009年4月5日,秦某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一家工程机械公司分期付款购得一辆挖掘机。事后,提走挖掘机的秦某虽然签订了购买挖掘机分期付款的合同,但秦某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期款项,截至2015年7月20日,秦某共拖欠工程机械公司6.5万元及应付利息。
因秦某拖欠挖掘机货款长时间不理不问,工程机械公司于是将秦某告上法院。2015年10月28日,法院依法判决秦某支付工程机械公司挖掘机货款6.5万元及应付利息,并在判决书生效10日内付清所欠货款及相应逾期利息。但是,秦某仍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工程机械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6月20日,法院强制执行人员赶至湖北洪湖市大沙湖农场秦某的住所,将秦某名下所有的一辆车牌尾号为068的大众牌途观越野车依法予以扣压查封,并将车辆停放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一家停车场内,法院在被查封车辆左右车门上张贴法院封条及法辽查封公告。法院同时通知车主秦某前往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要求车主秦某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所拖欠的货款及相应利息,领到执行裁书的秦某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还清所拖欠的货款及相应利息。
2017年8月14日,秦某得知被法院查封车辆停放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一家停车场内的情况后,决定铤而走险,将车辆强行开出。当晚11时许,秦某花费600元工钱及请客吃饭雇请6名民工为自己壮胆,谎称自己的途观越野车停放在柏泉农场一家停车场内,需要帮忙推车。事后,秦某带领毫不知情民工进行停车场值班室,强行取得停车场大门钥匙后,秦某将法院查封途观越野车强行开走,不知所踪。
今年8月2日,法院将此案移交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侦查,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柏泉派出所立即组织专班警力对秦某进行多方追捕。今年9月初,专班民警在洪湖市大沙湖农场将秦某强行开走的途观越野车追回,而秦某一直在逃,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遂将秦某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警方同时通过秦某的家属督促其投案自首。
11月20日,秦某在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强大威慑之下,主动来到柏泉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秦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我以为只是开走我自己名下的车辆,没想到触犯了刑律,我现在好后悔呀!”11月20日,落入法网的秦某如梦方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