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得工友手机转帐还款实为盗取工友银行存款
借口无现金,找工友借钱,再从自己的支付宝内提款还钱,却神不知鬼不觉将工友绑定***内的3000元存款转帐盗走,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1月8日,因涉嫌盗窃犯罪,山西省运城籍来武汉打工男子张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现年20岁的张某家住山西省闻喜县河底镇。前不久,张某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三店农场一家空调机制造厂打工。上月下旬,张某嫌工作太累,于是自行离职,但仍住在空调机制造厂员工宿舍内。
1月4日下午2时许,手头拮据的张某找到同在空调机制造厂打工的19岁河南滑县籍打工男子崔某,要求崔某借给其现金50元,张某则从支付宝内转帐50元还款。毫无防备之心的崔某借给张某50元现金后,将手机交给张某微信转帐还款。
张某则趁机做手脚,将崔某的身份证号码套取后,再以忘记密码为由,将崔某支付宝密码更改,张某因此轻易获取了崔某新设的支付宝密码。张某于是再以微信转帐形式,将崔某绑定***内的3000元存款转至自己的帐户上,并将崔某手机上的转款短信删掉。
为迷惑崔某,张某以转帐45元为由,又找另一名工友杨某借得手机后,张某将自己的手机卡插入杨某的手机内,将盗取崔某3000元钱转入自己的帐户内。与此同时,张某将剩下的5元钱转入崔某的支付宝内。如此这般,张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于是与工友崔某、杨某告别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1月5日上午,崔某购买生活用品使用支付宝付帐时,发现绑定手机的***3000元钱被人莫名盗取,崔某于是向警方报案。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三店派出所刑侦民警接到崔某报案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并追踪崔某***3000元存款的去向,却发现这笔存款被转进崔某工友张某的银行帐户内,张某有盗取存款之嫌。而此时,张某不知去向,与工友崔某、杨某均失去联系。
1月8日中午12时许,三店派出所刑侦民警经多方摸排,发现涉嫌盗取存款的张某在三店集镇一家网吧内出现,民警迅速出击,将张某抓获归案。经民警初步审查,张某如实交待了自己因缺钱花,因而想心思盗取工友崔某支付宝存款3000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警方因此提醒,保护好您的手机“银行”,切勿上当被盗取手机“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