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蔡甸区十个突出问题整改公开承诺
一、关于文明城市建设不持久、不深入问题的公开承诺
二、关于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公开承诺
三、关于整治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公开承诺
四、关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的公开承诺
五、关于工业项目审批代办机制不顺畅、投资发展环境不优问题的公开承诺
六、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透明问题的公开承诺
七、关于企业违法排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公开承诺
八、关于整改街乡镇(园区)、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公开承诺
九、关于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问题的公开承诺
十、关于城市绿化管理养护不及时问题的公开承诺
一、关于文明城市建设不持久、不深入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余贵安 蔡甸区文明办主任
承诺单位:
蔡甸区文明办
承诺内容:
1、建立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制发《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蔡甸区文明城市建设十大行动2015年工作计划》,加强督查督办,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村镇、进社区等,确保在工地围挡、重要路段、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公益广告设置占比30%以上。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今年推出2-3个先进典型。
3、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完善志愿服务制度,深入开展“邻里守望”、“三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每个社区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注册人数增加10%。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活动。组织推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网吧监管。
5、加强整治陋习。协调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进“门前三包”全覆盖。在全区5个主要路口开展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协调开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专项整治。
6、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4942573,工作时间内受理群众举报。凡涉及文明城市建设的举报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二、关于办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张卫华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承诺单位:
蔡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诺内容:
1、畅通投诉渠道。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政民互动”专栏,设置4个信箱,设立24小时群众诉求接听电话027-69812345。清理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各部门的投诉方式,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投诉渠道。
2、培训受理队伍。组织开展1次投诉受理专职人员培训,督促各单位加强对投诉受理专职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接待人员文明用语,做到态度热情、耐心细致、业务熟练、回答清晰,不敷衍了事;对超出受理范围的事项,能明确告知其原因,并指明其他反映途径;对不清楚的事项,先行受理,1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值班室。
3、严格办理程序。严格按照受理、登记、分类、办理的流程,建立详实的资料及台帐。对全区各投诉渠道接到的以及上级交办的群众投诉,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立即组织核查处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报区政府值班室并在24小时内分转到有权管辖的部门办理,及时转办率达到100%,法定期限内办结率98%以上。
4、加强监督检查。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建立完善投诉综合协调处置机制,对政策界定不清、职能交叉、情况复杂的重大疑难投诉件进行研处;对各单位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即将达到办理期限但尚未办结的,及时督促提醒,督办率100%;对超出办理期限的,下达催办单,并约谈办理单位分管领导。督促加强对实名投诉件办理情况的回访,回访率100%,每月对抽查情况进行排名,对投诉电话接听服务质量不高和投诉件办理质量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5、建立考核机制。健全投诉件办理第三方评价机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对投诉件办理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制定对各单位投诉电话办理结果评价考核细则,将考核成绩纳入全区目标绩效管理,与单位及个人年度评先挂钩。
6、严格追责问责。对投诉件办理方面的投诉举报,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调查处置率、回复率100%;对办理投诉中敷衍了事,互相推诿,调查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核查属实后迅速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予以追责问责。
三、关于整治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许传波 中共蔡甸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考评办主任
承诺单位:
中共蔡甸区委组织部
承诺内容:
1、认真落实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责任。制定《关于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厘清责任分工。组建全区部分村级组织软弱涣散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领导整改工作联系点,督促各街乡镇(园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2、持续推进重点村软弱涣散问题整改。按照10%的比例,倒排确定重点整改对象,指导逐村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为每个重点村选派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担任整改工作第一书记,协调相关区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督促落实组建工作专班、制定问题清单、开展走访谈心、讲授专题党课、实施专项清理、每季公开财务、制定发展规划、健全管理制度等“八个一”要求,持续推进重点村整改工作。
3、着力提升村级组织战斗力。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严格组织生活,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协调财政局,为每个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村提供10万元发展扶持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化村干部队伍管理考核,督促落实“一定双评”工作。
4、强化整改工作督查考核。将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工作列入区领导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作为街乡镇(园区)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项目。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通报各地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整改工作。
5、公开整顿工作进展,主动接受群众评议与监督。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4943342,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
四、关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不力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胡昌林 蔡甸区农业局局长
承诺单位:
中共蔡甸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承诺内容:
1、新建改造街乡镇集镇公厕20座,加强农村公厕日常管理。
2、在侏儒山街规划建设一座日处理垃圾200吨的大型中转站,年内完成选址、征地、环评等前期准备工作。
3、扩建马家渡中转站,实施停保场建设,提高垃圾转运能力。
4、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5、严格农村周边工矿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审批,对发现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
6、实行农村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区域和职责全覆盖。加强农村周边工矿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监管,每季度专项巡查1次;确保对发现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7、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治理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
8、认真解决群众投诉举报。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69605618,对群众投诉和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做到举报投诉受理率100%、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五、关于工业项目审批代办机制不顺畅、投资发展环境不优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刘武堂 蔡甸区监察局局长
承诺单位:
蔡甸区监察局
承诺内容:
1、完善工业项目审批代办制度,明确代办机构及人员,建立并落实审批办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中的跨领域问题和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突出问题。
2、进一步完善审批服务体系,建立工业项目联合审批机制,简化项目审批前置性程序和环节,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项目业主方共同参与的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健全网上审批系统,提升项目审批效率,节约群众办事成本。
3、加大对项目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工作不负责任、影响项目正常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服务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公开曝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
4、畅通企业投诉渠道(举报电话027-84942438),受理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对涉企投诉一律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报批、7个工作日回复,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做到受理率100%、回复率100%。
六、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不透明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邹国栋 蔡甸区财政局局长
承诺单位:
蔡甸区财政局
承诺内容:
1、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组织对现有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督促相关部门提出保留、撤消、合并的意见,不断创新完善资金支持方式。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整合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完善“蔡甸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和各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功能,杜绝企业多头申报现象。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组织和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承诺及时、全面、准确公开专项资金相关信息。
4、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推进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5、深化绩效评价。建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考评体系,促进相关部门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指标,对资金使用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规追究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027—69845688(八小时)
七、关于企业违法排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袁修英 蔡甸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承诺单位:
蔡甸区环境保护局
承诺内容:
1、严格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00%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对发现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实行农村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区域和职责全覆盖。加强农村周边工矿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源监管,每季度专项巡查1次;对发现的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3、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实现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对发现的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4、每季度公开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5、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治理不能达标的企业一律报请区政府实施关停。
6、畅通24小时环保举报投诉电话12369,做到举报投诉的受理率100%、查处率100%、回复率100%。
八、关于整改街乡镇(园区)、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朱传富 蔡甸区民政局局长
承诺单位:
蔡甸区民政局
承诺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街乡镇(园区)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加快业主委员会组建。认真分析59个现有物业管理小区的情况,对符合业主委员会组建条件的40个小区,6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任务,确保应建尽建率100%。制定业主委员会培训计划,及时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培训率100%。
3、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街乡镇(园区)明确专门机构、社区居委会明确专人负责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工作,每季度对业主委员会履行监督物业服务、受理业主投诉等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
4、建立业主评价物业服务质量机制。完善质量考评办法,形成以业主满意度评价为主,结合业主委员会、街乡镇(园区)、社区评价的综合考评体系。年底公布排名靠后的10个物业管理小区,促进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
5、建立健全“三方联动”机制。完善街乡镇(园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实现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推进社区“两委”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双向进入”。
6、建立整改工作督办机制。设立“街乡镇(园区)、社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投诉问题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举报投诉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加强督办考核,对不在规定时限落实整改任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群众投诉,或未按规定核实投诉事项以及不按规定向群众回复的,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九、关于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发现、整改、查处不及时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宋安桥 蔡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承诺单位:
蔡甸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诺内容:
1、严格控制监管范围内的事故,确保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之内。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监管范围内的省、市、区挂牌督办隐患100%整改到位。
4、组织落实好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协调督促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维护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5、依法查处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事故按期结案率100%,事故追究率100%。
6、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027-84942423,受理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告,投诉的受理及调查处置率100%,回复率100%。
十、关于城市绿化管理养护不及时问题的公开承诺
承 诺 人:
俞善国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园林)局副局长
承诺单位: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园林)局
承诺内容:
1、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建成绿道30公里,建设绿地25万平方米,改建绿地6.7万平方米。
2、加强对全区绿地管理,并将“路段长”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力争主次干道养护道路覆盖率达到100%。
3、加强日常考核管理,对已建成道路绿化工程实行周巡查,发现问题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加强对在建园林绿化工程的管理,强化社会单位自管绿地服务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及时制止并处置损毁绿化行为,在发现损毁绿化行为的第一时间查处,社会监督响应率100%,发现毁绿事件报告率100%。
5、坚持值班及备勤制度。接警后,原则上半小时到达现场处理,1个工作日内回告报警人,处置回告率达100%,力争处置满意率达100%。
6、畅通投诉渠道。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69819005,对群众投诉和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举报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理置率100%,回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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