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和润万家购物广场销售不合格韭菜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告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1个批次的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被抽样单位:樊城区和润万家购物广场(以下简称当事人);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贾洼社区人民西路19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抽样单编号:GC2042***********32; 涉及样品名称:“韭菜”;生产日期/批号:2020-06-30;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4日日收到检验报告送达该店。
二、原因排查情况。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是2020年6月30日从袁洪波处购进20斤,进货价2.5元/斤,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出现问题,由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索证索票、产地证明等查验义务,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移送樊城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理。
三、行政处罚情况。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5日立案,2020年10月19日结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樊城市监不罚字〔2020〕11号、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提供了该韭菜产地证明等资料,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免予处罚。
四、整改复查情况。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五、公示网址链接。http://www.fc.gov.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