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应县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宝应县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宝应县旅游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宝应县旅游局在宝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牌,为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旅游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县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旅游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开发建设旅游业;抓好旅游招商融资,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四)研究拟定全县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旅游对外宣传营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组织开展旅游节庆等重大推广活动。
(五)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负责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县经营旅游业务单位的行业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县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旅游体制改革创新工作;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宾馆)、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指导旅游行业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和等级达标工作。
(九)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旅游局共内设4个职能科室,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处理局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管理、机要、目标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档案、后勤等工作;牵头组织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协会、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群等工作;承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准入和等级考试组织工作;承担对内、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规划发展科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各种战略性发展计划、意见;负责旅游资源管理、项目管理、产品开发、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内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景区质量等级评定、A级景区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推荐上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组织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工作;指导全县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业务工作;承担旅游统计工作。
(三)行业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县旅游企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旅游投诉、行政执法、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整治等工作,维护游客及旅游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环境;负责向省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和上报全县旅游企业星级评定、质量等级评定及县级有关备案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工作、旅游行业各种技能赛事活动的筹办工作。
(四)市场开发科
拟订和实施全县旅游形象推广战略、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县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新媒体营销;拟订和实施全县智慧旅游发展战略;负责全县旅游指引指示系统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信息服务点运营管理;承担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旅游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合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负责组织并接待县内外媒体、重要旅行商的考察、采访和报道,旅游对外信息发布审定。
三、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核定县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
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副科长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6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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