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纳雍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纳雍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促进绿色发展,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美丽纳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发现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强化,确保辖区内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大宣传新修订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本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典型案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二是依法从源头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特别是松树疫木的行为。三是依法从源头打击非法收购、运输松树及其制品行为。四是抓好已办理林地手续红线监管,严禁少批多占或批甲占乙的情况发生,依法从严打击乱占林地行为。五是依法从严打击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及非法采挖、出售、收购映山红、兰花等野生植物行为。六是依法打击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行为。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精心安排。一是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责任单位成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配齐配强基层林业站技术人员。至少保证两名以上正式干部职工并为其办理林业执法证,实现就近快速执法。三是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按就近管理原则,包管林区山头地块,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行政区域范围内管理无死角。实行护林人员项目开工动土、森林火灾隐患、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滥伐林木报告制度。生态护林员、天保护林员对辖区内的林地要加强严格监管,一旦发现在自己管辖的范围有项目开工动土、森林火灾隐患、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滥伐林木等情况,必须向乡镇(街道)林业站报告。四是林业站技术人员接到报告后,先期处置,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属于自然灾害的及时向县级林业部门报告。若违法占用林地,使用林业局下发的平板电脑将占用图斑与林业数据库进行比对,对没有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必须立即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违法主体或违法责任人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合法使用林地。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及发放宣传单、挂横幅、标牌、出动宣传车、大喇叭、护林员小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新修订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本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典型案例,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变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行动自觉。
(三)明确责任,严格执法。加大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护林员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确保森林资源不受到大的破坏。切实加强面上和线上管理,对在管理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迅速行动,及时收集证据,深入调查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特别是对盗伐和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护林员必须马上报告,否则容易造成证据灭失无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林业局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森林公安警察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
(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全局“一盘棋”思想,工作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决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或相互推诿扯皮及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发生。
四、加大对森林保护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实行森林保护工作负面清单制度。把涉林案件发生率和案件查处率作为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组织考察和对乡镇(街道)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案件发生率高、查处率低,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比,对森林资源保护不力、发生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后三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县森林保护工作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各地各单位森林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从严问责。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纳雍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