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应县水务局里运河宝应县城区水厂取水口迁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生态专项评估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 宝应县水务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 宝应县城区水厂取水口迁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项目名称: 宝应县水务局宝应县城区水厂取水口迁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项目编号:BYZCX-2018037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宝应县城区水厂取水口迁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本项目取水头放置在盐城新水源地取水口北侧, 压力管穿越运河,厂站在东岸,管线走西岸。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包含生态环境影响专项篇章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保生态环境影响专项篇章通过江苏省环保厅的技术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宝应县环保局及扬州专家的技术审查。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58 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价人条件:
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见***表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 “中国宝应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文件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发送传真或邮件回复(传真号码:0514-88990830;邮箱账号:byzfcg@126.com;发送传真或邮件后请电话确认),也可直接交到交易中心。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上午11:00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宝应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扬州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00时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开标室(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投标文件接收人: 梁亚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10:30时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二楼评标室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人: 梁亚
电话:0514-88990835 传真:0514-88990830
网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xzfcgw/
办公地址:宝应城南工业园区软件大厦向南200米
邮政编码:225800
(二)采购单位: 宝应县水务局
联系人: 朱金洪
电话: 139****8655
办公地址: 宝应县水务局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16***********42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8月7日上午10: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请在汇单上备注项目编号)
未成交者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退还保证金申请书(格式见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和交易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方在供应商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报价后如违约,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18年7月30日
供应商确认函.doc
BYZCX-2018037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