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对贯彻落实毕节地区安全生产禁令三个规定进行培训考试
6月25日,为贯彻落实毕节地区安全生产“禁令”、“三个规定”精神,我县在县政协会议厅召开培训会议并进行了严格考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管庆国、陈彦飞到会作了指导,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洪永、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局长刘兴祥传达了“禁令”和“三个规定”的有关精神。县政府督查室主任甘祖允主持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管庆国在会上强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要认真学习“禁令”和“三个规定”,要达到熟悉的程度,并经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学习再补考,直至合格为止。安监部门要支持煤矿搞建设,同时也要严厉打击非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的行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彦飞就政府、安监部门监管职责和煤矿井下的五大自然灾害、煤矿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政府和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企业要重视培训,让管理人员知道煤矿井下的五大自然灾害的预兆和应对措施,同时要搞好管理,要制作与煤矿井下相符的各类图纸资料、要落实好矿级领导带班跟班制度、要搞好入井人员登记、矿灯发放登记、入井检身制度、要定期向工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工人正确使用。
培训会结束后,当场对县安监局外出监管人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矿级负责人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考试,使全县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煤矿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更进一步地学习、了解、掌握毕节地区安全生产“禁令”及“三个规定”的内容,有利于下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同时为全县贯彻落实“禁令”及“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