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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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4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保障水平,经县政府同意,我县再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75元,并从2020年1月起执行。届时,我县17.5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因此受益。县财政已追加预算资金3150万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截止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9.51万人,其中17.5万人按月正常领取养老金待遇,每年发放养老金约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被广大城乡居民所接受。
我县将以本次养老金标准调整为契机,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鼓励广大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不断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自身保障水平,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幸福感。
宝应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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