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和谐沈阳
―――六谈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构建和谐沈阳,是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从实现“三大目标”的要求出发,向全市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它适应了我市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全市740万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实现“三大目标”的重要保证。
构建和谐沈阳有着丰富的内涵。即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会建设与管理,努力把沈阳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市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为实现上述目标,当前,我们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深化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加快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关注关心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城乡特困家庭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就业援助、法律援助和社会救助等有效机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进一步加快诚信沈阳建设步伐,大力加强诚信政府、诚信企业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认真抓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平安沈阳建设,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构建和谐沈阳,有赖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名共产党员都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构建和谐沈阳,取决于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每个市民都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积极践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构建和谐沈阳,既是治市理想,又是治市实践;既是目标与过程的统一,又是理想与现实的结合;既是发展的目的,也是发展的保障。我们要在和谐的音符中,奏响沈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进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