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要求加快老区发展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老区发展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老区发展,使老区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共同建设小康社会,共享美好生活。
《意见》指出,加快老区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尽快改变老区面貌、改善老区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是我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原崛起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老区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推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使我省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保持和推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要把加快老区发展作为一项“思源回报工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认真解决好老区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从政策、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方方面面对老区加以扶持,为老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使老区的发展赶上全省的步伐,使老区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共同建设小康社会,共享美好生活。
《意见》明确了加快老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老区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机遇,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本着老区优先、重点倾斜的原则,加大对老区的公共财政支出的力度;加强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加速社会事业发展,全面促进老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意见》确定了加快老区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老区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5%左右;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人均纯收入超过3500元;工业化进程加快,二、三产业比重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环境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增加3个百分点以上;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0%左右,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到2020年,老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50%,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人均纯收入接近8000元;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增加4个百分点以上;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医疗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
根据《意见》要求,加快老区发展,主要有十一个方面的措施:(一)加快老区现代化农业发展步伐。积极争取国家对老区给予更多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业及农村发展项目优先申报、优先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区建设国家商品粮基地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向老区倾斜。老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分配省、市、县部分,全部留给当地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等。支持老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林果业发展。推进优质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对重点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安排老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力度,省内外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在老区建立的规模化农产品原材料基地和加工企业,可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
(二)加快老区工业化进程。积极支持老区发挥比较优势,扩大对外开放,走出一条符合老区实际的新型工业化之路。在工业布局上向老区倾斜,促进产业化扶贫,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支柱产业和产业聚集。积极运用信贷、贴息、补助等方式,扶持老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农副产品、优势矿产资源的精深加工项目和对扩大就业有显著作用的项目。帮助老区招商引资,承接沿海产业转移。
(三)加快老区城镇化进程。切实做好老区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支持符合建镇标准的老区乡撤乡建镇。进一步完善老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老区城镇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老区城镇功能,提高老区城镇品位,营造健康、安定、有序的人居环境。鼓励老区农村散居户向城镇或条件较好的地方集中居住,政府给予一定的拆迁和建房补助。鼓励具备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到老区小城镇从事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对成片开发的居民住宅,参照执行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四)改善老区交通条件。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农村公路补助标准,国家和省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优先用于老区公路建设。加强老区农村公路客运场站建设,扩大客运覆盖范围,确保今年年底实现老区“乡乡有客运站”。完善老区公路干线网络,加大对老区公路的改造、维护、保养的投资力度,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
(五)加快老区生态建设。加强老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退耕还林、淮河防护林体系建设、防沙治沙工程、平原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速生丰产林工程、名优特新经济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项目优先安排老区。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优先安排老区,支持老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沼气服务体系。
(六)支持老区教育事业发展。逐步完善老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在老区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配置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逐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先安排老区县级职教中心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支持老区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加大对老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资金支持力度。2010年前对老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一遍。鼓励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到老区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等等。
(七)完善老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老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2008年前全面完成老区乡镇卫生院的土建改造,逐步完善乡镇卫生院 疗设备配置。加快老区县级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的建设和改造,加大对老区村卫生室建设扶持力度。增加对老区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资金投入。支持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省、市医院对口定点扶持老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制度等。
(八)支持老区科技、文化事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老区进行项目合作,逐步发挥科技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真正依靠科学技术振兴老区经济。优先为老区县配发科普大篷车,支持当地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为100个老区乡镇配发科普电教器材。优先安排老区列入国家“十一五”建设规划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老区县级分中心建设任务。优先为老区县配发流动舞台车,支持当地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优先实施老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在老区乡镇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等等。
(九)完善老区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老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增加省级补助金,支持老区乡镇敬老院建设。加强体育、民政和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老区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老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上给予适当倾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老区群众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和乡镇医疗救助政策。深入开展平安老区建设。
(十)加快老区红色旅游业发展。突出老区红色旅游资源特色,抓紧编制老区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打造以信阳大别山区为中心的“大别山红色圣地游”、以罗山何家冲为起点的“长征精神探源游”、以竹沟革命根据地为中心的“中原抗日故地游”和以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为主线的“中原解放战争战地游”等红色旅游精品路线。促进红色旅游和绿色旅游、地质旅游、生态旅游相结合,扶持老区发展农业观光、农家乐等农业旅游项目,等等。
(十一)加大老区扶贫开发力度。对自然条件特别恶劣的深山区、石山区、黄河滩区和淮河低洼易涝区的老区乡、村,逐步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建立健全老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支持老区开展外派劳务业务,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外派劳务专业基地,引导老区农村人口向发达地区有序流动并定居。
《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促进老区加快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老区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老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对口支援老区建设的工作,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各级老区建设促进会的作用。 (来源: 河南日报 记者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