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四举措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针对符合条件未及时纳入补贴范围、重复享受补贴、已不符合补贴条件未及时清退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民政局四举措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1)清理因政策衔接不到位多头领取人员: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只能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和已全额领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
(2)清理未及时清退人员:残疾人退出低保,残疾人死亡、残疾人是否属于失踪满一年(指无法联系,无音讯超过一年以上的),服刑、户籍迁出、残疾人证过期、残疾人证冻结、残疾人证注销(***注销)等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及时清退。
(3)清理违规享受人员:不是低保对象、没有残疾人证或未达相应残疾等级等不符合条件的而纳入了两补范围的对象要及时清退。
(4)核查符合条件未纳入人员:对符合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但未纳入补贴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政策,帮助残疾人按自愿申请程序纳入补贴范围,实现应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