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矿天安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6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配套原料加工车间及原料储备技改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乌海市海矿天安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产1.6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配套原料加工车间及原料储备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乌海市海矿天安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海市海矿天安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四个选矸车间,分别位于平沟洗煤厂矸石山南侧、公乌素洗煤厂矸石山东侧、老石旦洗煤厂矸石山东侧和老石旦煤矿矸石山西侧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2025万元
建设规模:年入洗煤矸石200万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乌海市海矿天安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海南区
联系人:王志勇
电话:0473-202898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乌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清泉街
联系方式:0473-2888912
电子邮件:whhk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环境空气现状及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分析、厂址选择的合理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乌海市海矿天安煤矸石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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