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关于征求仪陇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12日发表  

 为切实规范城区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县公安局起草《仪陇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和广大居民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依法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注: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送仪陇县公安局104室或发电子邮箱:281526093@qq.com,截止时间为3月30日晚上24:00。

 

 

                           仪陇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3日

 

 

 

仪陇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犬只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犬只的免疫、登记、饲养、经营、收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因军事、警务、科研、公益、演艺、商用等特殊需要养犬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县行政区域犬只管理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
  限养区指仪陇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限养区域。

非限养区指未被划定为限养区的区域。

限养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犬只管理协调机制,将犬只管理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公安机关负责限养区犬只的登记,捕捉狂犬、无主犬、走失犬,对饲养犬只引发的治安案件的处理。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免疫,放犬只免疫,组织对狂犬、无主犬尸无害化处理,指导监督养犬人对犬尸无害化处理,监测、预防、控制犬只疫情等防疫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限养区内公共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处违法售犬、违法携犬出户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接种和病人的诊治以及狂犬病的监测等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犬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文明养犬知识的公益宣传,引导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第二章  免疫与登记

第七条 本行政区域内实行犬只免疫制度。

犬只犬龄满三个月或者免疫有效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携带犬只到农业农村部门指定的犬只免疫接种点接受狂犬病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
  其他疫病的免疫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狂犬、疑似患狂犬病以及其他患传染性疾病的犬只,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卫生防疫、畜禽防疫检疫单位报告。

第九条  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犬只恐吓、驱使犬只伤害他人,不得污染环境、损坏公共设施。
    第十条 不提倡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目录、身高、体长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限养区个人和单位应当自取得犬只免疫证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住所地或者暂住地在本辖区;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符合养犬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申请人应当持本人有效件、犬只免疫证明,携带犬只到住所地或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办理犬只登记。
    第十三条 单位申请养犬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看护财物等合理用途;
  (二)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
  (三)有管理人员;
  (四)有安全场所、设施。
     申请人应当持单位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有效件、犬只免疫证明和单位养犬制度,携带犬只到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办理犬只登记。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养犬登记条件的,应当予以当场登记并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养犬人变更住所地、护卫场所的,应当在变更之日后三十日内依照本办法申请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犬只死亡、转让他人或者送交收治的,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犬只受让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养犬登记,取得养犬登记证。

养犬登记证、犬牌遗失或损坏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第三章  养犬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挂犬牌;
  (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三米以内的束犬链牵领;
  (三)乘坐电梯避开高峰时间,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戴犬嘴套等管束措施;
  (四)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第十七条 单位饲养的护卫犬只不得离开护卫场所。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护卫场所的,应当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饭店、宾馆、广场、商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上述单位、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标识。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第十九条 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网约车,应当征得司乘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 养犬人不得遗弃犬只,任何人不得虐待犬只。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犬只实施绝育措施、投保犬只责任保险。

 

第四章  经营与诊疗

第二十一条 从事犬只经营、诊疗活动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经营条件,依法办理相关许可、登记、证明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检查。
  从事犬只诊疗活动的,还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发放的动物诊疗许可证,诊疗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兽医执业资格。
  第二十二条 从事犬只经营、诊疗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免疫、诊疗、配种和交易外,不得将犬只带出饲养场所;
  (二)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经营的犬只进行免疫接种;
  (三)建立病死犬只处理台账和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四)对在本场所内犬只诊疗产生的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三条 本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开办犬类养殖场。

 

第五章  收容、救助与处置

第二十四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犬只收容场所,收容救助留检弃养犬、流浪犬以及其他应当收容的犬只。
    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捕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无主犬、走失犬,并送交收容场所。

    第二十五条 动物保护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等可以依法设立犬只收治场所。犬只收治场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
  农业农村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犬只收治场所收治犬只。
  被收治的依法登记的走失犬只,犬只收治场所应当及时通知养犬人认领,养犬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凭养犬登记证到犬只收治场所认领。无人认领的,由犬只收治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前款规定的收容救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二十七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 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城市(城镇)限养区公共场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捕杀,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  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十  犬只携带人未即时清除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附则

    第三十 本办法关于“七日”“十五日”“三十日”

的规定是指自然日,含节假日。

    第三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06:39:49重新编辑
深圳龙华镇第十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鹊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石观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镇下横朗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狮头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龙华宝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下油松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墩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松仔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治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上塘西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治东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宝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街道华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上早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民康路口民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清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龙股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赖屋山村三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街道建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桃苑新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大浪龙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赤岭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民治村水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大浪同胜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钓鱼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民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龙华镇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广州日报广佛探索科创合作新路径
  2. 荔湾区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通报近期登革热防控工作情况
  3. 逢源街菜香飘万家长者乐融融2018年长者大配餐团年饭(图)
  4. 海龙街召开11月份安全生产消防联席会议(组图)
  5. 南源街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图)
  6. 区应急管理局应急防疫突击队为民请命敢担当(组图)
  7. 东漖街区委书记陈小华到东漖街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组图
  8. 区司法局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图)
  9. 昌华街走访企业宣传工会组建工作
  10. 区人社局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检查组莅临荔湾区检查指导工作(图)
  11. 白鹤洞街组织辖区青少年参观广东科学中心图
  12. 东漖街举行持廉守政远离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图)
  13. 海龙街龙溪社区举办防范电信诈骗法律讲座(图)
  14.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荔湾区互联网小镇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荔湾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情况说明
  15. 多宝街道办事处招聘消防协管员公告
  16. 羊城晚报上下九北京路等地广告牌将减近七成
  17. 荔湾区来穗局荔湾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的公告
  18. 白鹤洞街凝心聚力齐抗疫科学统筹保效率(组图)
  19. 区妇联美荔花开新征程——荔湾区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活动(组图)
  20. 区民政局召开2021年荔湾区民政工作会议
  21. 白鹤洞街区委书记到白鹤洞街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图)
  22.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莅临广州十三行博物馆参观(图)
  23. 信息时报荔湾迎春花市314个摊位周日招标
  24. 西村街广雅社区召开旧楼加装电梯现场协调会议图)
  25. 团区委荔湾区为广东大学生提供近千个见(实)习岗位
  26. 广州日报广船片区要变西部湾区艺术客厅(图)
  27. 白鹤洞街区长毕锐明到白鹤洞街调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图)
  28. 区委政法委荔湾区举办携手美团反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活动(组图)
  29. 昌华街区检察院领导到昌华街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图)
  30. 逢源街持续深化五类车集中整治行动(图)
  31. 白鹤洞街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工作会议(图)
  32. 广州日报中英两院士学术交流齐撑社区卫生发展
  33. 区供销社荔湾区供销社开展回头看活动
  34. 高考首日副区长邹璇巡视考场(图)
  35.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湾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研
  36. 区人口计生局要把文化建设作为民生幸福的体现(组图)
  37. 西村街协和社区开展法律知识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组图)
  38. 区白鹅潭管委会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座谈会
  39. 南源街开展全员认河巡河护河爱河集中行动(图)
  40. 区民防办召开2014年度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述职述廉大会
  41. 台盟荔湾支部开展穗港中医义诊活动(图)
  42. 区供销社茶滘街芬芳社区开展互联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图)
  43. 西村街科普馆改造采购项目
  44. 冲口街省文化和旅游厅调研组考察宏信922创意园组图)
  45. 区协作办花地街昌华街精心筹划用心帮扶——昌华街花地街召开扶贫双到协调会(图)
  46.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到逢源街调研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图)
  47. 注意陕西省西安市新增2例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广州疾控紧急提醒
  48. 海龙街关于制作社工服务站门牌标识询价的公告
  49.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工作会议图
  50. 石围塘街召开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及反诈工作会议(图)
  5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33:36
  52. 东漖街开展共建清洁家园共享健康春节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图)
  53. 西村街简讯(20190410)
  54. 荔湾区财政局召开党员干部访千家进万户听民意解民忧行动动员部署会
  55. 石围塘街区来穗局到石围塘街检查第一季度人屋登记纳管工作(图)
  56. 西村街陈家庚纪念中学团委西湾社区党员义工到孤寡老人家大清洁行动(图)
  57. 白鹅潭大道(花地河洲头咀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询比公告
  58. 荔湾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
  59.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街道工委召开工作座谈会图
  60. 彩虹街召开补选部分荔湾区十五届人大代表工作会议图
  61. 区科工商信局荔湾区主要领导率队到中石化华南分公司开展暖企调研活动(组图)
  62. 昌华街开展垃圾分类始于心持之以恒在于行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组图)
  63. 金花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软件采购项目公告
  64. 多宝街开展全国助残日扶残助残活动(图)
  65. 荔湾区全面启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图)
  66.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王文强王海峰同志任职的通知
  67. 区人口计生局桥中街让青春健康的幸福之花一路绽放——荔湾区生育关怀——青春健康社区行活动获省市计生协充分肯定(组图)
  68. 白鹤洞街开展第三届慈善项目推介暨慈善募捐活动(图)
  69. 多宝街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队到辖区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研讨和复工复产工作(组图)
  70. 荔湾区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通知
  71. 2019年8月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安排公告
  72. 昌华街花地街帮扶连州东陂镇江夏村六大民生工程顺利竣工(图)
  73. 冲口街上下联动精准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图)
  74. 区政务办学习新党章履行新使命政务服务再启新征程(组图)
  75. 关于做好国庆70周年花卉布置的倡议书
  76. 中南街举办颂扬劳动美奋进新时代文艺晚会(组图)
  77. 区文广旅体局2020年市长杯羽毛球系列大赛荔湾赛区开赛(组图)
  78.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打促建进一步净化清平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环境
  79. 区民政局组织部领导到区民政局调研(图)
  80. 东沙街政协东沙街道工委召开政情通报会(图)
  81. 区总工会为外来工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图)
  82. 区文广新局2016年广州市羊城之夏系列活动之首届小品小戏大赛在粤剧艺术博物馆剧场举行(组图)
  83. 广州日报跨区生须报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
  84. 区委组织部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学习会(图)
  85. 区教育局区领导到荔湾区教育局调研(图)
  86. 催告书送达公告(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7.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樊伯欢带队到茶滘街开展三打重点场所大检查集中行动(图)
  88. 荔湾区举办创业环境与政策支持实务讲座(组图)
  89. 文化公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启贵到广州文化公园调研(图)
  90. 东漖街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图)
  91. 中南街深入推进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组图)
  92. 区卫计局荔湾区迎接广州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督导(图)
  93. 区文化广电局乐贤坊小学师生参观荔湾区图书馆(组图)
  94. 华林街区政协副主席到华林街讲党课图)
  95. 西村街街环保员到协和小学开展扬尘监督工作
  96. 区水务和农业局市农业局领导深入荔湾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督查工作(组图)
  97. 桥中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图)
  98. 西村街召开2017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图)
  99. 区水务和农业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图)
  10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