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仲裁委架起营商环境法治安全盾
******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泰安仲裁委深入学习领会******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精神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把仲裁工作作为向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泰安仲裁委坚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改善自身管理机制体制,积极拓展仲裁服务民营经济的业务领域,优化办案程序,组建了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仲裁网络体系,引导企业合法有序解决纠纷,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本地企业架起营商环境法治“安全盾”提供了坚定助力。
多元化解纠纷
当好民营企业“店小二”
泰安仲裁委在前阶段承担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在继续加大受理商事纠纷力度的同时,积极面向企业各领域广泛受理涉及财产权益的民事纠纷,尽可能多的解决社会矛盾,实现案件受理多样化;同时,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友好仲裁、工程评审、仲裁斡旋和谈判等方法解决纠纷,实现纠纷处理多元化,避免靠简单裁决方式解决矛盾,努力提高仲裁案件快速结案率、民商事纠纷调解和解率、仲裁裁决自动履行率水准,尽最大可能让争议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
泰安仲裁委高度重视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构建了完善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围绕“一次办好”改革任务,坚持高标准服务,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争做“新时代‘店小二’”,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普遍关切,展现了泰安仲裁委主动作为及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
拓展分支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就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目前,全市推行了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仲裁分会会长、法制部门具体承办仲裁分会、组建仲裁发展促进会的“仲裁分会+仲裁促进会”模式,构建了分支机构良性运行机制,使各分会与具备法人社团资质的仲裁促进会有机衔接,在宣传仲裁法、推行仲裁制度、承办案件、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等方面相辅相成,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全市仲裁服务网络体系。
各县(市、区)分会既可以承办案件,也可以推荐案件,仲裁成为解决本地民商事纠纷、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在审理上,下放仲裁“立案审理”权,在仲裁委严格把关、充分保障办案质量前提下,为调动各分会工作积极性,方便当事人立案,将部分案件(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立案审理权限下放,各分会统一领取立案文书、案号、送达回证等,赋予各县(市、区)分会一定的立案和办案权,明确各分会可以受理本县区当事人仲裁申请。此举充分调动了各分会工作积极性,服务民营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各县(市、区)分会成立以来,组织广大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深入县(市、区)市场一线,走访厂矿、企业,普及民商事法律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的咨询疑问。
发挥优势突破重点
扩大仲裁服务民营经济业务领域
针对集中解决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泰安仲裁委东平分会创新性地运用仲裁依法处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等系列纠纷,解决了民营企业土地出让无法办理土地证等困局,取得了政府满意、当事人满意的“双赢”效果。肥城分会运用仲裁依法妥善解决了民营企业办理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
开展仲裁确认,集中解决企业与职工房屋办证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改制后的我市某县某企业历史遗留的98件职工房屋未办理产权证问题,本着特事特办、妥善从速的原则,集中用仲裁确认的办法,确认了实际购房人的法律事实,由实际购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困扰政府、企业、职工的困局。
规范合同文本,突出加强在建设工程、房地产交易、物业、企业重组、金融信贷等领域的参与力度,规范标准合同文本,将仲裁加入合同文本纠纷处理选择方式,扩大了仲裁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