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江镇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按照责任分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并将各实施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推动突出问题逗硬整改,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各个环节,高标准、严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全力投入真脱贫脱真贫。
(三)强化工作结合。按照治理内容所列问题,深入查找问题,分类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以作风建设促进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成果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确保作风建设和脱贫攻坚双促进、两不误。
(四)强化监督问责。镇纪委牵头成立镇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工作组,建立举报追查制度,落实脱贫攻坚12317热线相关工作,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对胆敢向扶贫资金项目“动奶酪”严惩不贷;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突出作风问题的村(社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