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平沙镇福湘福大碗菜酒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栏港区平沙镇福湘福大碗菜酒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 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高栏港区平沙镇福湘福大碗菜酒楼建设项目 | 高栏港区平沙镇福湘福大碗菜酒楼 | 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中台湾风情街26号商铺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高栏港区平沙镇福湘福大碗菜酒楼拟租用珠海市平沙镇升平大道中台湾风情街26号商铺作为营业场所,租用商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经营餐饮服务,餐厅内设有餐桌45张,可供360人同时就餐。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沙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2)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3)项目产生的潲水油交具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专业公司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4)通过适当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