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关于推广讲普通话的倡议书
通话是全国通用语言,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重要工具。推广普通话,对于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维系国家统一,增强民族凝聚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全体公民的义务和职责。为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养,塑造我局现代文明的新形象,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一、加强认识,积极学习普通话。普通话的普及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讲好普通话是一个人文明素养的重要体现。我们要站在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讲好普通话的重要意义,通过看书、上网、听广播、看电视等多种方式,从说好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话开始,用心学习普通话,不断提升自己的普通话水平。特别是要多讲多练,在用中学、在学中用,一点一点积累,一步一步改进,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努力让我们的普通话逐步标准起来,让我们的语言逐步文明起来。
二、以身作则,主动使用普通话。推广和普及普通话是一项全民工程,必须人人参与。我们每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克服害羞、不好意思等不正确的心态,主动说、大胆说、时时说、处处说普通话,特别是在公共场所更要自觉说普通话,真正使普通话成为我们的生活语言和日常语言,努力让说普通话成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行动。
三、宣传发动,大力推广普通话。维护母语的纯洁和健康,美化我们的语言环境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加入到说普通话的行列中来。对于不会说普通话的人我们要热情地帮助,对于在公共场合不说普通话的人我们要进行善意的提醒,对于说脏话粗话的行为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制止。全局干部职工要带头说普通话,带头监督指正不说普通话的行为,主动做普及普通话工作的示范员、监督员和推广员,努力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推广普通话是加快蓬溪县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学好普通话,主动使用普通话,大力推广普通话,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蓬溪而共同努力!
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