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全区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江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南京市江宁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法治工作“争第一、创唯一”为导向,全力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大局,为江宁全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先后荣获“全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优胜项目”和“全省城乡基层援法议事范例”奖项。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一)抓好***法治思想学习培训。2021年3月,区委主要领导为全区政法队伍亲授教育整顿专题党课,区委将“***法治思想”列为专题研讨班重点课程,6月起组织全区政法干警参加省市专题党课和区内政治轮训,市委党校教授现场为政法干警授课,全区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思想专项答题活动。
(二)开展***法治思想宣传阐释。12月,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沈剑荣同志在《新华日报》上撰文《践行法治理念 凝聚奋进力量 为江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法治思想的宣传贯彻及依法治区工作的统筹部署指明方向。同时,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简报》开设“***法治思想”专栏,全面准确解读***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在全区掀起学习***法治思想热潮。
(三)加强***法治思想理论研究。筹划组建“法治建设人才库”,推动驻宁高校、法学研究机构、法学专家和法治实务工作者开展深化***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加强对法治江宁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探讨,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治理体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9月15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沈剑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通过了《法治江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南京市江宁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关于调整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书面听取2020年度各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二)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持续推进权力事项清单标准化建设,编制江宁区街道行政权力清单,根据省、市委编办关于编制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江宁区街道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版)》,梳理明确江宁区街道行政权力235项,全面建立街道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一是深化“一件事”改革,打造“一件事”办理流程标准化,统一事项清单、办件材料和办事流程,规范窗口办理模式和网办渠道。二是推进“跨省通办”改革,通过设置线下服务专窗、推进全流程线上办理以及开展点对点政务合作,实现异地办事不用愁。三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常态化实现企业开办半日办结。四是延伸“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在全市率先统一设立“先解决问题再说”服务专窗,并通过“帮代办”“自助办”“网上办”推动审批服务再下沉、服务半径再扩大,提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五是全面推进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正式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已实施信用承诺制事项21个,占总事项数量的30%,所有审批事项(除即办件)均已实施容缺受理。六是启动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工作,在全区各级政务服务系统推广“优居办”***服务,“好差评”机制同步嵌入、评价阵地随之拓展。
(四)依法依规行政决策。制定印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区政府议事决策形式、范围和程序,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统筹推进高新园片区输水管道改扩建工程,南京地铁收储地块汇通路片区幼儿园和小学建设项目,天佑路小学、江宁高职校扩建项目等,区司法局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并给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五)规范文件审核备案清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区政府上半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二是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共对10件区政府批转文件、5件政府合同、95件区领导批办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疫情期间选派1名公职律师和3名政府法律顾问组建“法律事务工作组”进驻区防疫指挥部24小时驻点办公,参与审核论证各类决策事项35件,起草有关材料10件,编制《疫情防控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法律后果解答》和《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风险防控法律知识问答》,提出“一保证一承诺”法律意见。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以及计划生育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召开《南京市汤山旅游资源保护条例》专家咨询论证会,全面贯彻落实***对长江流域保护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四是组织对全区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完成评估报告并呈报区政府。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落实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处罚事项清单确认,调整检查事项,加大执法公示平台建设,全面落实执法改革赋权工作,各街道已于6月1日起正式行使180项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7项行政强制措施权。二是审查重大处罚备案,今年以来完成对区城建、城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5个部门报送的共145件重大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三是加大执法人员和相关证件管理,今年以来已完成全区45个执法单位、10个街道和开发区共1650名执法人员证件的年检注册,完成24个部门及各街道共272名新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考试,并为各街道综合执法局122名执法人员更换街道综合执法证件,对区市场、应急、文旅、城管、交通五个部门596名执法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四是依法办理5起执法监督案件,牵头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运用平台试点工作,完成平台试点工作行政权力事项的维护及2020年以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数据的录入上传。
(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江宁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督促区各部门抓好告知承诺推行及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更新维护工作的落实,配合区政协完成对区有关部门39个需落实减证事项的调研督察。
(八)优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印发《关于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保障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双下降一提升一达标”作为全年工作目标,提出4项原则、4项机制、19项具体工作举措,11月10日,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江宁工作站、江北新区法院行政诉讼江宁巡回审判点在江宁区司法局正式挂牌。
(九)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一是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和要求,完善本年度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法律服务合同招投标工作,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应诉办案力量。二是强化行政复议人才梯队建设,在区司法局开展公职律师及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并对办案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三是编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通报》,加强全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四是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9月29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专题听取并审议通过《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正式印发。今年以来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0件,受理128件,审结101件,确认违法或撤销32件,直接纠错率31.7%,同比去年提升20.4%;终止29件,实质性化解率28.7%,同比去年提升17.6%。今年,区政府收到行政应诉案件65件,其中一审46件,二审19件;共收到法院判决文书25件,无一败诉。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法治保障
(一)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一是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严格聚集性疫情风险防控,合理规划并设置接种点并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工作。三是按照《江苏省预防接种单位规范设置标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单位操作手册》等规范文件要求,严格做好接种风险防控工作。四是强化疫苗储运和预防接种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采用疫苗监管码,全程扫码出入库,实现每一支疫苗全程溯源。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确保疫苗在运输、储存的环节中符合冷链要求。
(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行政保护体系,完善协同保护机制,开展“双打”工作,共建南京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江宁区分中心,建立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搭建企业专利信息化运用平台,创建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名录,开展产业预警分析,为政府重大项目决策和企业研发提供参考,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构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集聚全区高端装备制造企业38家,携手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三)打造“产业链+法律服务”平台。一是发挥产业园联动效应,加强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把区律师行业党委、律师协会分会整体迁入法律服务产业园。二是发挥产业园共生效应,积极引进高端知名律师事务所和高层次法律人才入驻产业园,形成各类法律服务人员优势互补、良性竞争的法律职业氛围。三是发挥产业园辐射效应,以法律服务产业园为主阵地,加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和五大园区法律服务队的协调联动,形成30项服务清单,实行“一企一策”精准送法、“一案一议”精准服务,实现国家、省级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注重顶层设计,连续三年在市级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三个“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8条”等政策文件。二是注重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落实具体推进和督查任务。三是注重考核评估,补齐工作短板,连续三年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并引入第三方对全区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各园区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行常态化监测。四是注重案例收集,强化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持续开展企业走访,及时收集正面典型案例,积极提炼江宁经验。
(五)强化绿色发展法治保障。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纳入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加强企业环境行为数据与有关部门的数据交换,按“绿色、蓝色、黄色、红色”等四个级别,对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进行评定。另一方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截至12月底,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71件,决定金额共计3011万元。利用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实施查封扣押47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0起。
(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制定并推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条块责任,联合区委宣传部印发《2021年江宁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法治宣传工作职责,印发《2021年南京市江宁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单位“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明确38家重点单位普法职责。围绕“4·8司法日”“长江保护法”“5·1”劳动者权益保护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区各执法单位共开展普法活动2913场,发放宣传资料67万余份,受众数近219万,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七)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制定《江宁区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2021总结提升年的工作方案》,完善“1+3+N”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建设,多层次多视角宣传推介“苏解纷”的功能运用;加强对区、街、村(社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考核,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达标率100%;有效整合调解资源,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切实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纠纷39819件,调解成功39400件,成功率达99%。
(八)健全完善信用体系。一是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向窗口单位授权、向基层放权、向开发园区赋权,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审批,推动全区7万多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二是将依法行政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全过程,对政府部门政务公开、行风建设、承诺事项办理、12345等工作进行考核,开展诚信测评。三是着力打造信用示范区,在全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证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预期成效,但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和设置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同时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落实的韧劲还不够强,创新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大,适应新要求的业务素质还不够高。
五、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全区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基础,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机制,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抓好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区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和关键性工作来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制度,提前谋划法治政府五年方案起草制定,努力开创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二)深入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争创排头兵。发挥好区依法行政办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事务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对照省、市各项相关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指标落实进度,细化责任分工,理顺条线工作关系,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
(三)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方向,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制发与决策执行的***考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窗口制度建设水平和服务工作质效。
(四)以强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明确法治工作由行政事业人员负责,岗位相对固定,以推进一线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充实配强区、街两级常规工作力量,挑选具备一定法律背景的人员,充实到依法治区工作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