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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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根据《泰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编号十六)要求,现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目标: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制定土壤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18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土壤详查工作,逐一形成企业土壤调查报告;二是完成泰州市劲松油漆厂、泰州市和顺泡花碱厂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均未污染;三是完成永鑫化工、万丰化工地块风险评估工作;四是举办高港区“大江讲堂·周末法治报告会”——污染防治专题培训活动,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土壤污染防治知识问卷调查。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如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23-86967510。
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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