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落实社保降费率政策为用人单位减负83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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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今年以来,泰州市继续落实社保降费率政策。全市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延续按1%实施;工伤保险在执行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各统筹区基金备付情况,符合条件的市区工伤保险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50%。一季度,累计为全市4.8万家参保单位降低用工成本8358万元。
在政策具体实施过程中,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企业“免填单、免申请”,相关部门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降费率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同时,落实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尽力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冲击,为企业释压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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