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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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天品花园重新报批 | 佛山市顺德区天品房产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城南小区3号地块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由99958.31平方米变为108020.76平方米,居住总户数发生变化,地下室建筑面积增加20654平方米,高层住宅面积、配套设施等面积相应增加。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勒流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污水厂尾水排入顺德支流。 2、项目发电机废气排至架空层的密闭排烟井向外排放。 3、项目设有配电房、备用发电房和水泵房等,为确保项目设备噪声到达居民住宅时达标,同时应配套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以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4、加强小区交通管理和商业管理,减少交通噪声和商业经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5、垃圾收集点宜设置带盖垃圾桶,于及时清运收集点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注意文明卫生,同时要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洁、消毒。 6、本项目不设餐饮,商铺主要设置日用品店、文具店、服装店等,若项目要引进娱乐业和***服务业,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娱乐场所准入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顺府办发[2014]89号)。 6、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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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2:40:1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