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良教入村大道旧乐樵路至旧电站桥段工程招标结果公示
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14 年 7 月 30 日至2014年 8 月 1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第一候选人 | 深圳市嘉景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75092.00 |
1. 评标办法:A+B值法;评分情况: 无 。
2. 业绩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
3. 废标情况:经评审,有0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28331520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地址:顺德区乐从镇 邮政编码:528315
招标代理: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2319703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元路2号汇峰商厦4座202 邮政编码:528300
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28784198
联系地址:乐从镇 邮政编码:528315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日 期:2014年 7 月 28 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