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维娜斯卫浴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6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
传 真:0757-87566001
电子邮箱:bnhuanbao@foxmail.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维娜斯卫浴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维娜斯卫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莘村机械塑料城内原址 |
环评机构 |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莘村机械塑料城内原址(北纬23°00′58.58″,东经112°51′54.81″),总投资增至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增至15000平方米。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增生产水性油漆类浴室柜,年产10000套;对原有的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莘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除漆雾废水(水帘柜、喷淋塔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后循环使用;水帘机除尘废水经沉淀隔渣处理后循环回用。 (二)木工粉尘、木磨粉尘、油磨粉尘及漆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排放限值(Ⅱ时段)及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喷漆产生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确保项目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在厂内暂存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