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金霆行动工作方案
三水区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
“金霆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劳动保障执法检查“金霆行动”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1314号)精神,结合我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实际,现决定从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2月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金霆行动”。
一、 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金霆行动”,向用人单位、劳动者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加快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解决拖欠工资、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遏制欠薪案件的上升趋势,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维护三水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 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区总工会组成的“金霆行动”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区行动的开展。
组 长:张满光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陆伟年 区建设局副局长
刘永雄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英达 区总工会副主席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崔新华 联系电话:87725759
三、 重点内容和对象
检查内容: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包括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和克扣工资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加班工资支付情况,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等。
检查对象:重点是建筑、水利、交通等施工单位,加工制造和饮食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四、 行动步骤
(一)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
1、加强日常宣传(1)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劳动者宣传,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和维权意识。(2)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
2、开展重点宣传(1)开展以工资支付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以及欠薪信访渠道及程序等,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2)举办劳动法律知识短期培训班。以百人企业为试点,培训对象包括企业管理领导和劳资人员,通过将劳动监察等相关法律知识浓缩讲解,不断更新他们的基本法律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二)自查阶段(2006年11月21日至2006年12月10日)
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按照“金霆行动”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用人单位应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保送本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三)重点抽查阶段(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2月8日)根据用人单位的自查情况,以及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劳动保障年审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曾被举报投诉、发生过欠薪问题或群体事件、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败诉的企业和自查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整改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强化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执法检查合力。同时要加大对检查工作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做到专人负责、限时办案、依法处理,严禁推诿扯皮,减少和防止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各部门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执法检查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对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现象,给予公开曝光。
三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