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改价〔2017〕42号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发改价〔2017〕42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佛发改价〔2017〕23号)转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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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的通知_佛发改价〔2017〕2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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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17〕506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