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字第440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87号
关于“建字第440***********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南、兴民路以东的佛山市杰超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建字第440***********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杰超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杰超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办公楼、宿舍楼、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
三、项目情况
佛山市杰超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办公楼、宿舍楼、厂房曾办理“提前受监”手续,并于2015.8.5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证号:建字第440***********8号,证载办公楼建筑面积435.9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720平方米。经区联合验收办人员现场查看,项目按原审批图纸施工,但由于当时办公楼、宿舍的建筑面积核算有误,现佛山市杰超低温设备有限公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将办公楼建设规模由“435.9平方米”变更登记为“468.27平方米”;将宿舍建设规模由“720平方米”变更登记为“807.7平方米”。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5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http://gt.gaoming.gov.cn/ztzl_1/ghgs/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20162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