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650号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其家属宿舍三、四、五、六座、员工村宿舍A、员工村宿舍二、三、五、六座、员工村宿舍十、十一、十二、十三座、员工宿舍一、二、三、四座、富湾节能灯车间二、公厕、制品中转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总部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工业园恒昌路20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规划用地面积85836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8878.88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208068.69平方米,基底面积416230.11平方米,容积率1.41,建筑密度48.49%,绿地率13.55%,停车位2533个(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为已建建筑物补办手续,共报建建筑单体20个:家属宿舍三、四、五、六、员工村宿舍A、员工村宿舍二、三、五、六、员工村宿舍十、十一、十二、十三、员工宿舍一、二、三、四、富湾节能灯车间二、公厕、制品中转站(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家属宿舍三、四、五、六,各3层,每座建筑面积1033.65平方米,计容面积1033.65平方米,基底面积351.93平方米;四座合计建筑面积4134.6平方米,计容面积4134.6平方米,基底面积1407.72平方米;
员工村宿舍A,4层,建筑面积3072.18平方米,计容面积3009.57平方米,基底面积1421.53平方米;
员工村宿舍二、三、五、六,各3层,每座建筑面积1086.23平方米,计容面积1039.27平方米,基底面积470.41平方米;四座合计建筑面积4344.92平方米,计容面积4157.08平方米,基底面积1881.***平方米;
员工村宿舍十、十一、十二、十三,各7层,每座建筑面积3924.61平方米,计容面积3877.76平方米,基底面积659.56平方米;四座合计建筑面积15698.44平方米,计容面积15511.04平方米,基底面积2638.24平方米;
员工宿舍一、二、三,各3层,每座建筑面积1009.76平方米,计容面积1009.76平方米,基底面积356.02平方米;三座合计建筑面积3029.28平方米,计容面积3029.28平方米,基底面积1068.06平方米;
员工宿舍四,3层,建筑面积791.01平方米,计容面积791.01平方米,基底面积282.18平方米;
富湾节能灯车间二,1层,建筑面积22401.9平方米,计容面积43180平方米,基底面积21590平方米;
公厕,1层,建筑面积428.84平方米,计容面积857.68平方米,基底面积428.84平方米;
制品中转站,1层,建筑面积2944.08平方米,计容面积2944.08平方米,基底面积2944.08平方米;
合计总建筑面积56845.21平方米,总计容面积77614.35平方米,总基底面积33662.33平方米。
经审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8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635875、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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