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7〕1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和适度超前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深化创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4〕502号)以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694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创新思路,深化改革,突破重点,优化结构,以新理念、新定位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提升区域价值和建设“珠西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提供智力、人才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创新原则,***阻碍高明教育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把改革创新作为激发教育发展活力的根本举措,在人事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成长、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发展、家长满意为根本出发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统筹规划,适应当前、兼顾长远。结合高明教育总量、教育基础以及教育发展均衡的实际状况,着眼于优化教育结构,统筹推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四)坚持自主发展原则,增强内在教育发展动力。落实校长负责制,激活学校自主发展的内在动力,促进学校优质、多样、特色和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目标
到2020年,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走“引领式、差异化、效益型”的高明教育发展之路,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育体制机制,基本实现教育高位均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深度实施教育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广东省县域教育综合改革的标杆地区,建设高明幸福教育。
(一)优质教育资源显著扩增。大力引进省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按优质学校标准兴建、扩建一批学校。积极推动区域品牌学校建设,通过组建教育集团、教育联盟、优质资源带等方式,以强带弱带动一批相对薄弱学校提升,扩大区域优质学位量。
(二)教育体制机制活力增强。进一步明确区、镇两级政府办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积极探索初中阶段学校“一级办学”的管理体制。改革教师人事管理制度、评价制度、教师绩效分配制度,激发学校办学、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构建广覆盖、有质量的公益普惠型学前教育体系。义务教育在均衡基础上实现优质发展,打造一批品牌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打造龙头学校、标杆学校。职业教育园区组团发展,构建高明特色的区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进省内外知名高等教育品牌落户高明,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开展社区教育,构建体系完备、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构建学校、公益性组织共同组成的特殊教育体系。
四、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坚持立德树人为基本导向,完善立德树人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的德育协同创新机制,探索学校德育一体化,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适应社会能力和勇于担当精神。
2.深化课程改革。建立、完善课程体系,打造符合学生兴趣、特色,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可供学生多元选择的课程。包括推进国家课程校本化建设,研究开发《高明区中小学心理健康》、《学生生涯规划指导》等地方课程,规范管理校本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研究制定《高明区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若干意见》,构建高效、和谐课堂。注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教学、走班教学(或二者合一的分层走班教学),形成区域教学特色,打造课堂教学品牌。
3.加强体美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制订《高明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落实校园阳光一小时体育锻炼和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高明区校园足球实施方案》要求,以国家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为契机,普及校园群众性体育活动。树立以美育人的思想,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广泛开展以艺术表演为主体的学生社团展演展示活动及“十佳学校”评比活动,推进让每位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两项艺术特长(“2+2”项目),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4.推进义务教育阶段一级办学体制改革。按照分步实施原则,积极探索初中学校实行“一级办学、一级管理”,实行由区级“统一管理、统一负担”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制度,以及区级统筹调配的教育人事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管理体制改革。
5.改革办学模式,促进教育多元发展。积极探索“教育集团”“一校多区”“教育联盟”等办学模式。发挥区域名校的引领作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若干个教育集团和跨学段、同学段的教育联盟,整体提升教育综合水平。
6.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学生成才发展通道。探索推进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以及初、高中“六年一贯制”,落实完善中高职“五年一贯制”等招生制度,加强中、小、幼各学段的衔接与贯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
7.激发社会力量办学活力,促进民办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贯彻落实《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暂行实施意见》(佛府办〔2014〕70号)要求,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发展项目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科研等;实行公办学校帮扶民办学校,鼓励公办学校优秀管理人员和教师到民办学校挂职交流。创新办学体制,促进民办教育特色发展,鼓励、支持优质的民办学校走集团化发展道路,组建集团式的办学实体;鼓励、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创建特色学校,培育自身品牌。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保障民办学校师生合法权益,完善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办法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建立民办学校协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教师聘用制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民办学校学生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权利。
(三)以公益普惠为主体,提供广覆盖、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8.坚持幼儿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基本方向。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进学前教育以奖代补财政保障机制的改革完善,体现财政补贴的有效性、导向性。到2020年,全区98%的幼儿园达到规范化幼儿园要求,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保持75%以上。
9.深化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10.创建学前教育改革示范区。构建学前教育整体规划,实现全区科学合理布点。落实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质量保证、监管到位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争当佛山市“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先行区。
(四)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义务教育。
11.进一步强化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教育设施五年提升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916号)精神,科学合理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布局,尽快启动西江新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加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一中附中、东洲中学、新圩小学的搬迁兴建,以及荷城中学等学校的扩建,缩小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因地制宜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巩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成果,全面完成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区督导整改工作任务。
(五)办好质量提升、特色发展、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教育。
12.坚持普通高中教育更加全面优质、特色、多样发展。进一步优化全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形成现有普通高中“一主两翼”、错位发展的新格局。
13.研究高考新政策,提高教育质量。积极应对高考改革新形式新政策,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探索适合我区的高考备考策略,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到2020年,普通高中升学率达97%以上,一本上线率达25%以上,本科上线率达75%以上。
14.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奖励机制。改革完善《高明区中小学奖教奖学方案》,优化奖励机制,对年度办学效益优秀和高考质量优异的学校及教研机构教师,以及对输送综合素质优良生源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给予激励。
(六)坚持职业教育集聚创新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5.改革职业教育管理现行体制。构建区职校、技校、实训中心和区电大“四位一体”职教新园区的教育发展模式,推动职业教育优质快速发展。
16.优化职业教育内部结构体系。深度整合职教园区资源,形成职教发展规划(含课程规划)、实训指导、学生生涯指导、教师等资源“四位一体”的深度融合。建成2个基于现代学徒制的市级产教融合公共实训中心和教学平台、2个对接产业急需专业市级示范点、3个教师企业实践示范基地、2个市级示范性数字化实训教室、1个市级名师(技师)工作室,争创成为省级职教园区。
17.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教结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探索与企业合作的专业教师培养机制。优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与高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调整机制及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和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积极推动佛山市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打造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广东模式”先锋。
(七)加快发展高水平高等教育。
18.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层次。积极主动做好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服务工作,推动、支持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层次。创设良好环境,吸引在全国或全省高等院校有一定影响力的本科院校(或分校)和国内国家级科研机构(或分机构)落户高明。
(八)构建灵活开放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学习型区域。
19.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社会资源大课堂,优化配置区内学习资源,充分发挥电大(社区学院)的优势,营造终身教育环境,搭建终身学习平台。统筹区域内劳动力教育培训,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劳动力培训机制。创设互联网等为载体的学习环境,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开展社区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创建1所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4个省级示范性教育中心,社区“学习型家庭”覆盖率达80%以上,各行业协会每年培育市级“百姓学习之星”10个,各部门、群团组织培育市级“终身学习活动品牌”10个,争创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九)推进全纳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
20.全覆盖普及特殊教育。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及后续行动精神,积极参与佛山市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的要求,完善高明启慧学校的办学条件,建立全区特殊教育支援服务中心和随班就读指导中心,切实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模式,保障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努力创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十)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1.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改革校长选拔、产生办法,拓宽引进渠道,引入竞争上岗机制,实施竞争上岗;推行校长负责制,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校长责权利相统一;探索校长职级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校长“能上能下”的奖惩机制。改革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命机制,积极推进学校扁平化管理;加强学校干部队伍的培训(挂职)交流,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学校治理水平。建立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机制,涵养后备队伍群体。
22.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建立教师储备机制。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探索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加强区域内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初步探索建立“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推动教师从“学校人”成为“系统人”改革。完善教职工岗位聘任制,探索建立教师转岗、待岗进修和退出机制。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引进力度。
23.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坚持“优绩优酬”原则,实现收入分配向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为主转变,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整完善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和发放方式,探索职务工资与教师绩效工资相分离机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中心城区的不同距离,探索实施教师的差异化激励政策。
24.大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加强师德建设和师德考核,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建设“三名”(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工程,培育和涵养“三名”群体,完善“三名”激励机制、考评办法,建立“三名”工作室,充分发挥“三名”的辐射作用和影响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十一)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25.依法办学、民主管理、自主发展。完善中小学学校章程,形成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健全教代会等民主决策与监督机制,探索学校理事会制度,搭建社会参与发展平台,促进学校自主发展。
26.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推进“管、办、评”分离,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抓手,明确政府、学校和社会的权力与责任,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治理格局。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建立一支管理、学术权威组成的专职督学队伍,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完善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健全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27.建立科学完整的教育质量检测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搭建教育综合质量监控平台,运用大数据,建立教育综合质量监测定期发布制度及问询反馈制度。
(十二)积极推进教育交流合作,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28.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深化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和内容。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扩大与欧美、俄罗斯等国家的双边交流合作项目,积极参与多边和区域性、全球性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交流合作范围。密切与港澳台教育的紧密合作,分别与港澳台建立教师交流、教学研究等合作框架协议,鼓励学校与港澳姊妹学校开展赴港澳考察、游学、联谊等深度合作交流。深化广佛肇一体化的合作机制,广泛参与广佛肇开展的教育、教学教研、培训、文体交流活动,推动基于网络的跨区域教育合作和资源共享。密切市内教育交流,取长补短,拉近快速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
(十三)实施智慧教育工程,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9.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全面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教育云平台,推进互联网+可视化学习和可视化教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加快信息技术和教育的融合创新。到2020年,100%学校千兆光纤宽带接入,100%教室配备交互式教与学环境,100%师生实现网络空间“人人通”。建设10个感知校园、50个超级学习支点。推进智慧教育工程,完善智能化教学环境,提升信息技术应用效益。
30.以推进创新创客教育为重点,提升教育装备对现代教育教学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开展教育创客培养计划,培养100名市级优秀教育创客、10位市级创客导师、2位市级创客教育名家。积极推广使用STEAM创新教育资源和创客创意课程,探索研究性学习、建构性学习、体验式学习和个性化学习模式及方式,到2020年所有公办学校创建富有特色的创新实验室,其中建设10个教育创客空间,2所学校建有STEAM科创中心。建立教育装备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教育装备建设的投入。完善教育装备管理制度,提升教育装备综合治理水平,提高教育装备使用效益。
(十四)实施精品教育工程,引领教育内涵发展。
31.实施精品教育区。深化教育内涵发展,凸显高明教育优势,构建高明精品教育区,通过精品引领全区教育走向更加高位的优质均衡。
32.打造以精品课堂、精品科组、精品教师为标志的标杆学校。以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学校文化建设为重点,依托互联网+教育创新,打造一批具有标杆作用的精品学校,提升区域和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完善课程体系结构,加强国家课程校本化、地方课程多元化、校本课程特色化建设,打造具有区域和学校特色的精品课程。聚焦课堂教学改革,转变课堂教与学方式,探索区域内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又各具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研活动为载体,以课题为引领,加强科组制度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省、市示范性科组。在名师工程的基础上,打造一批首席教师和学科领军人物,发挥其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区域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
五、保障体系
(一)强化组织机构保障。成立高明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范围人、财、物的保障和协调,确保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区教育局职能,发挥专业引领、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监测评价和教育信息化平台功能。
(二)强化经费投入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和区财政局要积极拓宽经费筹措和投入渠道,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和保障水平。按照教育“三个增长”的要求,完成上级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例的考核目标。
(三)强化教育环境保障。各镇政府(街道办)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教育改革的宣传力度,弘扬教育改革的正能量,为学校、教师和学生们营造努力干事创业、积极健康向上的教育生态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推进教育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