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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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小洞合和大道以北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公示版) | 公示版-广东同欣实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正文分册)12.16.pdf |
项目概况 | 项目使用生产园区中部分自有厂房进行生产,使用面积6866.99平方米,建筑面积11958.3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无色水基型聚氨酯胶粘剂840吨、彩色水基型聚氨酯胶粘剂5200吨、无溶剂聚氨酯涂料(色浆)3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的冷却废水和初期雨水、地面洗地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气浮+厌氧+好氧MBR+催化氧化)处理达标后排入更合镇小洞污水处理厂处理。②水基型胶粘剂、无溶剂涂料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组合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③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做好生产设备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水处理站污泥由专业公司处理处置;试验产品、生产质检过程的不合格品、釜壁和釜底干固渣、罐壁和罐底干固渣、包装废袋、包装废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机油废桶、废抹布、沉渣、废布袋、变形或破损的不可回收的产品周转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2021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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