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Ⅰ标段)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9001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明发改资[2014]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I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0409238.00元人民币,II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0079403.00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第Ⅰ标段为: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Ⅰ标段。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敷设方式 | 管道材质名称 | 管径(mm) | 管长(米) |
一、埋地敷设(含市政管、公司投资庭院管) | PE燃气管 | DE40×3.7 | 100.00 |
PE燃气管 | DE63×5.8 | 500.00 | |
PE燃气管 | DE90×8.2 | 1000.00 | |
PE燃气管 | DE110×10 | 2200.00 | |
PE燃气管 | DE160×9.1 | 1500.00 | |
PE燃气管 | DE200×11.4 | 2600.00 | |
PE燃气管 | DE315×17.9 | 13000.00 | |
二.水平定向钻牵引管 | PE燃气管 | DE315×28.6 | 10000.00 |
PE燃气管 | DE200×18.2 | 1800.00 | |
PE燃气管 | DE160×14.6 | 1800.00 | |
三、套管 | PE燃气管 | DE450×26.5 | 300.00 |
PE燃气管 | DE400×23.5 | 200.00 | |
PE燃气管 | DE315×17.9 | 500.00 | |
PE燃气管 | DE250×14.7 | 300.00 | |
PE燃气管 | DE200×11.4 | 500.00 | |
合计 |
|
| 36300.00 |
第Ⅱ标段为:佛山市高明区天然气二期工程管材采购项目Ⅱ标段。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敷设方式 | 管道材质名称 | 管径(mm) | 管长(米) |
一、埋地敷设(含市政管、公司投资庭院管) | PE燃气管 | DE40×3.7 | 100.00 |
PE燃气管 | DE63×5.8 | 500.00 | |
PE燃气管 | DE90×8.2 | 1000.00 | |
PE燃气管 | DE110×10 | 2000.00 | |
PE燃气管 | DE160×9.1 | 1000.00 | |
PE燃气管 | DE200×11.4 | 3000.00 | |
PE燃气管 | DE315×17.9 | 12000.00 | |
二.水平定向钻牵引管 | PE燃气管 | DE315×28.6 | 10000.00 |
PE燃气管 | DE200×18.2 | 2000.00 | |
PE燃气管 | DE160×14.6 | 1600.00 | |
三、套管 | PE燃气管 | DE450×26.5 | 200.00 |
PE燃气管 | DE400×23.5 | 300.00 | |
PE燃气管 | DE315×17.9 | 500.00 | |
PE燃气管 | DE250×14.7 | 200.00 | |
PE燃气管 | DE200×11.4 | 500.00 | |
合计 |
|
| 34900.00 |
2.3 质量要求
A、技术要求:
1) 管材颜色:PE100套管为黑色,PE100燃气管为橙色。
2)管材长度为12米/条(DE40、DE63为盘管)。
如需方提出原材料检测,供方须配合并共同提取样品送检,如产品合格,产生的费用双方共同平均承担。反之,由供方承当所有责任。
B、材质及外观要求: PE混配料;
PE100燃气管
--Borouge HE3492-LS-H
--Total Petrochemicals HDPE XSC50 Orange
PE100套管
--Borealis HE3490-LS
--Borouge HE3490-LS
C、使用要求:PE燃气管使用介质为燃气;产品须提供堵头。
2.4 技术标准:
PE100燃气管的管材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2015、《G5+PE001.1-2010 G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 质量技术要求》以及更高要求的标准。
PE100 DE90~DE400套管的管材标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GB15558.1-2015。
PE100 DE400以上套管的管材标准《GB/T 13663-2000 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2.5 质量保证期:供方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免费质量保证期为五十年,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6 交货时间:送货由供方负责,供方接到需方订货通知后二周内必须将产品送到需方所在地的指定地点。供货周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两年,采购数量为此期间需方向供方发出的订货单数量。
2.7 交货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 投标人须为所投燃气管的制造商;
(2) 燃气管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3) 燃气管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聚乙烯管材A1或A2级;
(4) 燃气管制造商有连续3年或以上(至少2015年10月至今)生产燃气PE管材的经验(提供项目销售合同或产品检测报告或取得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连续三年以上等其他证明材料);
(5) 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6)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②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③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④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依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8 年 11 月 29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 17 时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投标的,需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担保金。Ⅰ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Ⅱ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备注:本项目两个标段(Ⅰ标段、Ⅱ标段)的开标会同时举行,先开Ⅰ标段再开Ⅱ标段,并采用同一批专家进行评审。评标时,先评Ⅱ标段再评Ⅰ标段,投标人可成为两个标段的投标申请人,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即成为Ⅱ标段中标人的,自动失去Ⅰ标段中标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沧江路416号邮政 综合楼七楼 |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
邮 编:528500 | 邮 编:528500 |
联系人:苏元龙 | 联 系 人:谭绮露 |
电 话:0757-89998131 | 电 话:0757-88630279 |
传 真:/ | 传 真:0757-83622666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
2018年 月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