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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二次招标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二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招标编号:0724-1601K15N4359

2.     项目名称:明城镇中小学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第二次)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选定单位数量

供应期

说明

01

早餐类供货资格

1

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通过综合评分,评出最高分者获得食堂食品协议供货资格。

02

肉菜类供货资格

1

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03

粮油类供货资格

1

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

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一包或多包的内容进行投标,但对所投标的单包内容不允许再分拆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共三个供餐点,饭堂每日供餐数量早餐、午餐约为3000人、晚餐约700人;

3、除有特别说明,所有条款适用于01包、02包、03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01包:早餐类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经营或供应早餐类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02包:肉菜类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经营或供应肉菜类资格的供应商;

2.       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类别为餐饮服务或农副产品配送;持有税务登记证;

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03包:粮油类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经营或供应粮油类资格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

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否有可能导致废标):

01包:早餐类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2包:肉菜类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3包:粮油类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有兴趣的供应商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88836371,联系人:邓先生。

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3月22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开标室

(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四、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http://ztb.gaoming.gov.cn/)和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mgitc.com

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八、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电     话:(0757)88837502

联 系  人: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泰华路1号(远东名都酒店旁)

电    话:(0757)88231555

传    真:(0757)88231555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刘先生、严先生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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