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荷城街道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政策解读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30日发表  

荷城街道“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政策解读

一、适用范围。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适用于我街道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包含未登记任何不动产权利的(以下简称“无证”)、仅登记土地使用权的(以下简称“单地证”)、仅登记房屋所有权的(以下简称“单房证”)三种情形。本指引所称“地上房屋”是指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所称“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是指由区政府主导,对本行政区域内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的首次登记。

二、工作内容。对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以“总登记”方式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对不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造册。

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与造册的范围为全区集体土地范围内未完成房地一体登记的、已实际建成并作为居住使用的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全覆盖权籍调查,对辖区内不予确权登记的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造册,对满足发证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

三、主体资格。1.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的主体为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是户主或年满 18 周岁的、经户内全体成员同意的户内成员。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拥有已确权登记的一处农村宅基地视为“一宅”,已登记发证的不在此范围内。

2.1987 年 1 月 1 日前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不受前款主体资格限制。

3.“单地证”“单房证”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因权属登记人过世的,合法继承人作为权利人的,不受前款主体资格限制,但需经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四、面积和高度标准。1.1987 年 1 月至 2006 年 7 月 31 日,荷城街道中心城区的宅基地用地标准为 80 平方米以下,其他区域为 120 平方米以下 。2006 年 8 月 1 日至 2009 年 5 月 31 日,荷城街道中心城区的用地标准为 100 平方米以下,其他区域为 120 平方米以下。从 2009年6月1日起,全区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统一为100平方米以下 。以上用地面积标准以房屋建成日期计算,如面积超过用地标准的,除缴交每平方米 10 元罚款外,还需按《村规民约》约定的价款补交有偿使用费用。超标面积不纳入不动产权证登记范围 ,只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记事栏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 ,待以后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将超标面积退回给村集体。

2.已登记发证的或者经过审批但尚未办证的,其建筑物登记高度不得超过 4 层及 15 米,超过部分,在登记薄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五、规划与建设要求。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时,未能提供规划施工验收手续、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材料的,权利人应出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同意登记的不动产受权能限制,即登记时附记中应记载“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

六、补办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1.“无证”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属 1987 年 1 月 1 日前已建成并使用的,由所在地的村民小组和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由各镇(街道)自然资源管理所利用 1988 年的航片进行鉴证核实,确认一致的,可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并办理登记发证。

2.“无证”的宅基地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前已变更为建设用地、地上已建成房屋的,在缴纳每平方米 10 元的违法用地罚款 、经镇政府(街道办)用地申请审核后可予以登记发证。

3.“无证”的宅基地属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后建成的,完善农用地转用手续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发证。

七、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与造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与造册的范围为全区已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包含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对满足发证条件的进行登记发证:

八、发证范围。在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压占基本农田保护区、林地、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线,权属人同意按现状实际使用面积作为登记面积的集体建设用地,2007 年 1 月 1日前已建成使用(即 2007 年 1 月 1 日前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已变更为建设用地且影像图显示有建筑物的)可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

九、土地用途的确认。1.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时,以土地利用现状的实际用途按照国家标准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划分的二级地类认定登记用途。

2.本指引所称“集体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已建成文体楼、祠堂、篮球场、停车场、垃圾回收点等民生类工程和社会生活基础设施(幼儿园、小学除外)的集体建设用地。

十、规划与建设要求。符合确权登记范围的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能提供规划施工报建验收、房屋安全验收等材料的进行房地一体登记。未能提供规划施工报建验收等材料的,只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属于集体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的,权利人出具《安全责任承诺书》可进行房地一体登记。

十一、登记与造册程序

(一)申请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含土地证、房产证)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4.权籍调查成果,含权籍调查表、界址签章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赠与相关材料。赠与公证书或赠与合同(赠与双方当场签署)、赠与的不动产存在隐形共有人(配偶)的,还需由共有人到场办理并提交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赠方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

6.继承相关材料。有公证的情况,提交公证意见书。

十二、权籍调查。镇(街道)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村(居)委会做好权籍调查信息填报与分类工作,以村为单位收集房屋所有权人的相关申请材料。如需委托指界的,需要出具指界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界址认定原则:1.本宗与邻宗存在借墙、共墙或贴墙的,应由双方指界人共同指界认定。本宗或邻宗指界人无法到达指界现场的,可由到场的本宗或邻宗确定,或指界工作组/村委依程序代为指界。2.除双边指界外的其他情况,可只由本宗指界人指界。3.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应记录争议情况,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再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处理;较大宗地中,没有争议部分有明显线状地物或建筑物、构建物分开的,可将其划为宗地进行调查,有争议部分单独作为一宗地,待后处理。

十三、其他。与上级政策方针有冲突情况的,以上级政策方针为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8 17:31:57
  2. TD2014SSXG015地块出让公告
  3. 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三水网络分公司生产用车SS2009031
  4.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设备SS2009027
  5. 青春情暖芦苞困难青少年镇妇联大声告诉你这个冬天很温暖
  6. 2019年西南街道职工学园举行首场讲座送基层活动
  7. 三水区举办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培训班
  8. 佛三(拍)201000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公告
  9. 佛山市华盛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10. 关于选取2021年三水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机构的公告
  1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11:36:34
  12. 2021年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14. 南山镇自助图书馆正式开馆南山市民可自助借书
  15. 云东海街道开展2016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场抽查工作
  16. 佛三(挂)20100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17. 白金大道(上灶北新村段及竹坞新村段)人行天桥工程上灶北新村段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1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市科技创新团队(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
  19. 召开推进网上审批服务工作会议
  20. 区国资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
  21. 区统计局部署开展新一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22. 三水新闻2017年04月29日
  23. 适合孕妇吃的秋季水果有哪些
  24. 三水区乐平镇北江临港经济开发区产业策划研究成交公告
  25. 南山镇领导慰问六和困难优抚家庭
  26.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7. 广佛肇城际云东海站站前广场配套工程项目
  28. 我区组织开展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检查行动
  29. 书画进校园文化暖人心——三水区文联结对乐平中学公益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30. 乐平镇20条新农村接受区级考核验收
  31. 三水区白坭镇鸡陵岗泵站工程机电部分——电机设备(第三次)
  32. 三水青年见习就业创业基地一览表(10月27日更新)
  33. 六和水厂举行投产通水仪式
  34. 我局开展劳动工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35. 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36. 转型升级幸福白坭黄昌建书记调研检查新学年教育工作
  37. 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6年第四届中国(印度)贸易博览会暨南亚(印度)家居品牌博览会的通知
  38. 邓国斌主席率队调研扶贫工作
  39. 南山商会和教育党支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40. 2018年乐平镇工会杯第五届企事业职工羽毛球赛圆满落幕
  41.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三水区国税局黄学斌副局长接受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专访
  42. 西南街道总工会召开第四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43. 督导专家及市区领导肯定西南教育工作并寄予厚望
  44. 佛山市质监局梁志光局长到三水区质监局调研指导工作
  45. 既要奖励也要发展
  46. 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统发工资业务金融机构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说明
  47. 解决社会养老保险使计划生育户吃上定心丸
  48. 我局开展专项整治规范住房租赁
  49. 区财政局到我街道财政局开展工作调研
  50. 佛山市农业局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管工作交叉检查
  51. 三水区召开2019年大湾区高品质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
  52. 公告致芦苞农民群众的一封信
  53. 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南丹山开元寺的审批前公示
  54. 三水区乐平镇儒家天下文化公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56. 南山六和小学在光荣的旗帜下——党团队员话成长
  57. 7月30号将举办新能源公交车试乘活动亲约吗
  58. 云东海举行三水区2012年上半年重点项目云东海分会场动(竣)工仪式
  59. 云东海街道举办2011年建党对象培训班
  60. 御江南招聘信息
  61. 互助共建党旗高扬我委开展城乡互助党日活动
  62. 白坭镇开展中秋节前食品市场检查
  63. 三水新闻2016年10月26日(文字)
  64. 区领导到大塘镇慰问困难党员
  65. 南山镇迎接区市监局开展的食品药品安全双随机检查
  66. 关于任命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67. 落实责任以扎实的保障迎接春节旅游高峰的到来
  68. 区挂钩领导和指导组调研指导芦苞镇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69. 泰州市企业家参访团走进大塘聚焦工业园区制造业绿色发展
  70. 2017年云东海街道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之执法警示行动
  71. 大塘镇召开大学生座谈会
  72. 区青年商会举办创业投资讲座
  73. 白坭农业科创中心粮仓片区)修缮工程(一期区域)(第二次)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74. 传承好家风助推好企风
  75. 佛山腾杰建设有限公司年产24台中大型智能桥门式起重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76. 2017年金属粉尘涉爆企业督查
  77. 乐平促责任落实保生产安全
  78. 三水公安机关集中销毁一批黑车
  79. 省文化厅到三水调研创建国家文化示范区工作
  80. 西南第九小学开展地震安全演练活动
  81. 交通运输板块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圆满闭幕
  82. 乐平镇卫计局组织学习计生新条例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落地
  83. 2012年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议
  84. 细照深思常警醒加强防范励践行
  85. 三水区文化馆举行爱岗敬业﹒梦圆佛山五一专场文艺晚会
  86.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纪要
  87. 三水区2010年暑期青少年卡拉OK比赛即将开锣
  88. 2010年广东扶贫济困日三水慈善万人行捐款使用情况
  89. 中组部人社部到我街道开展事业单位招聘进人调研工作
  90. 芦苞镇召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培训班
  91. 西南街道妇联爱儿施展情意枝乐助临界困难户
  92. 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
  93. 2008529芦苞镇启动教师全员培训工程
  94. 绿色出行公交优先——新能源公交试乘体验日
  95. 云东海街道开展五一节前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96. 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内容纪要
  97. 农村集体资产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四合村清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岗咀园等土地交易结果公告
  98.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横山涡涌保安段整治工程招标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99. 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内容纪要
  100. 佛山市三水区地方税务局购置空调设备电子反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