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口水道岸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的修改通知001号
关于水口水道岸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的修改通知0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就水口水道岸线景观整治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本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中的 《九、投标资格条件》的第1.2原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风景园林)甲级资质 [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水利工程设计行业(河道整治)甲级资质;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风景园林)甲级资质 [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水利工程设计行业(河道整治)甲级资质,则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现在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风景园林)甲级资质 [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水利工程设计行业(河道整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风景园林)甲级资质 [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以及水利工程设计行业(河道整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则可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工程报名时间延期至2013年 2月4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的内容也作相应修改。本修改通知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