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配合做好物业小区公共天面无线覆盖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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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禅建发〔2017〕466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快推进物业小区无线覆盖设施建设工作,请各企业配合经促部门、通讯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消除业主对无线通信设施的误解。
二、配合开展业主意见征询工作。由于占用公共天面建设无线覆盖设施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七款关于“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的规定,请各企业配合经促部门、通讯企业做好业主意见征询工作,并参照《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关于装修施工管理的相关条款对通讯企业施工人员进行监督。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6月26日
(禅建发[2017]466号)关于配合做好物业小区公共天面无线覆盖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已盖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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