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证处积极开展落实公证质量专项自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司法局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17年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和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佛司办[2017]77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进一步增强公证人员执业风险防控与责任意识,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公证文书的公信力,我处全面开展了公证质量专项自查工作,要求全体办证人员高度重视公证文书质量,对承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并抽取部分公证档案进行交叉检查、分析汇总。8月24日下午,禅城公证处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公证文书质量自查工作总结会议。
会议上,禅城公证处主任毛友君再次向全体公证人员传达与重申《通知》各项要求,并对近期公证行业内发生的公证机构、公证员为虚假的公证申请人和不真实的公证事项办理公证案件,致相关权利人权益、公证公信力及公证机构社会形象严重受损的不良事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分析事件产生的原因,提醒公证人员必须结合自身工作查漏补缺,杜绝一切假证、错证出现的可能。其后,公证人员对随机抽取的30宗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书公证、证据保全公证案卷进行了自查交流。该次自查工作采取交叉检查、分类自查的形式进行,严格按照《公证文书质量检查评分表》的要求,以《公证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试行)》作为评定标准,各自汇报自查结果。毛友君主任对各汇报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制定了改正方案及改进措施。
为有效应对市民日益增加的公证需求及有效处理更为纷繁复杂的公证关系,在增量的同时提高质量,禅城公证处将不断完善公证质量检查制度和自我监督机制,将质量检查常态化,定期开展公证质量检查、自查、随机抽查等活动,积极排除质量隐患;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加大证据材料核实力度、规范办证程序;并继续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紧抓公证质量生命线,严把公证质量关,始终坚守公证质量是公证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和根本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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