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转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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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禅建发〔2017〕670号
区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坚决执行通知要求,依时申报缴纳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9月11日
(禅建发[2017]670号)转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doc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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