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的公示nbsp
根据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9日--12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1: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2016年1-6月小微企业审核明细表
***2: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2016年7-12月小微企业审核明细表
***3:佛山市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2016年7-12月中型企业审核明细表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9年12月9日
(联系人:冯泫敏,联系电话:8234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