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场所特殊作业时段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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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佛明环特殊施工〔2021〕59号
佛山市高明区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征询区住建水利局意见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同意圆通泰广场A3.1-A2.1地下室负一层底板混凝土浇筑工程在2021年6月18日(施工时段为22:00—次日6:00)进行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期间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取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污染以及光污染,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中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二、按要求将夜间施工原因、施工内容、施工时间、降噪措施等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三、如超过上述期限需要继续实施特殊时段施工,必须报有审批权的部门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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