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大力实施品牌带动和技术标准战略,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促进禅城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佛禅府〔2017〕7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7年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大专院校等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奖励项目应符合《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佛禅府〔2017〕7号,下称《办法》)的奖励条件。具体如下:
(一)知名品牌类奖励条件
1.新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或广东省知名品牌示范区,该产业参与的主要行业协会(商会)和骨干企业。
2.获得中国质量奖(含获得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
3.新获得或复评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
(二)技术标准战略类奖励条件
1.主导或协助制定(修订)正式批准发布的技术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经标准联盟组织审定、发布、公开的,以禅城区企业为主发起的社会团体制定的团体标准(联盟标准)。
3.已通过验收的国家、省、市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
4.新获得或复评通过的各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
5.新获得或复评通过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三)计量体系检测体系类奖励条件
1.新获得或复评通过计量“C”标志评价。
2.新获得或复评通过国家计量检测体系认证(ISO10012)。
3.新获得或复评通过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
4.能源计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见***1)。
(五)其他证明材料:
1.申报知名品牌类奖励的,需提供相关奖励项目的公告文件及已获得上级部门奖励的资料。
2.申报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申报国际标准制定奖励的单位应提交有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
3.申报团体标准制定奖励的,应提交该团体标准的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审查会议纪要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的公布截图等证明材料;申报联盟标准制定奖励的,应提交联盟标准备案通知及经备案的标准文本。
4.申报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奖励的,应提交项目验收通过报告和有关主管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
5.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国家AAAA级或者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复印件(需要核对原件)。
6.申报采标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采用国际标准标志证书复印件(需要核对原件)。
7.申报“企业获计量‘C’标志”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证书复印件。
8.申报“国家计量检测体系认证”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计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9.申报“二、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计量体系合格证”证书复印件。
10.申报“能源计量考核”奖励项目的单位应提交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计量考核优秀等级”的考核结果通知书。
证明材料需要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
四、其他
(一)奖励资格的认定条件按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佛山市禅城 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解读(***2)。
(二)申报材料列出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报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受理时间:7月和11月各进行一次集中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0日和12月30日;也可自获得奖励资格之日起,向我局提出奖励申请。
(四)受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通济大院十二楼1212室。
***1: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
2.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战略工作扶持奖励办法》的解读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质量管理科
***1
佛山市禅城区推进品牌和技术标准
战略扶持奖励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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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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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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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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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项目 |
| 申请奖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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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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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项目产生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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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意见 |
盖 章 | |||
受理部门意见 |
盖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