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通知书(佛山市禅城区远大职业培训学校)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1日发表
佛山市禅城区远大职业培训学校:
经查,你(单位)向我局申请获得“佛山市禅城区远大职业培训学校”预先核名通知后,在尚未获得批准成立的情况下,违规进行招生、办学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2019年5月22日前改正。
你(单位)整改完毕后,请及时与本机关联系。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李一方 联系电话:82345577。
佛山市禅城区民政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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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1:50:36重新编辑